這篇其實應該是昨天的文章,因為特殊的原因,昨天的碼字被擱淺了,但今天久久不能放下,想了又想,還是,用昨天的事件補上。
本來想寫“目標有無大小之分?”但,這其實是一個病句,目標,肯定有大小之分,比如王健林說,“我先設一個小目標,掙它一個億”,對他來說就是“小”,但對于平凡之人來說是為“大”。因此,不同的人在設立目標的時候肯定擇時、擇事,設適合自己的。但什么樣的適合,就包含了很多哲學道理,比如今天適合明天不一定適合,自己適合別人不一定覺得適合等等。
之所以想寫這個目標問題,是因為昨天被自己震驚到了。
9.4公里。說實話,我不知道確切的距離在城市可以怎么衡量,但知道如果開車,可能會用去30分鐘;坐公交車可能會再多10分鐘;騎車可能跟開車差不多等等。但,重來沒有想過,如果走,會怎樣?!
昨天我走了9.4公里,用了將近1個半小時。別問我為什么走,因為沒地方跑,就在城市里走。
震驚1是我走了這么遠,我以為最多的5公里,原來是目標設小了。
震驚2是我走完之后居然一點都沒覺得累。要知道這是我第一次一口氣地用走健身并如此之遠(至少在我自己)。
完成之后,說實話,有點鄙視走之前的那個我,”沒有什么勇氣、設定的目標太小、信心不足、甚至有點拖延“。
于是,問題來了,目標怎樣區分大小?
說實話,目前,我是沒有明確答案的,我甚至可能還得去百度一下,什么是大目標,什么是小目標。但有一點,我最近是深有體會:能想到的事情,立刻去做,絕不拖延。這其實就是一個目標,甚至不用量化,不用深思熟慮,不用有前提,只關心一個行動。
目標設的太小可能沒有好處。比如我原來想著今天只要完成走路5公里就好了,剩下來再坐公交車回來。但其實,這樣一個思維會將人的行動前置化,壞處就在于頭腦決定了行動在某個意義上是錯的。太小的目標會給人一種安全感,但這種安全感對個人長遠發展并沒有好處。
同樣,目標設的太大仍然沒有好處。此處省略。
因此,關鍵的問題可能不在于是否設立了目標,而在于是否堅定了朝目標的方向行動,只有行動才是核心,也只有行動才能讓設立的目標可能成為現實,否則一切都是盲談空談。
作為最近的一個感悟,是為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