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從哪天起,每天要到凌晨才愿意爬上床,我會倒頭就睡,天快亮的時候會做一個像是有意識的夢。
大概是過得不開心吧,不然為什么不能好好睡覺,像是在等什么。等著喜歡的人點贊,特意去找理由發一個動態,等著他今天或許會對我說點什么,只要他找我,我就很開心,我會覺得我有希望了,我又吸引他了,我會開心得不得了。
其實大多數時候,我都會開心一小會,這之后便是睡不著的夜和胡思亂想的我,因為,他總是輕聲的對我說了點什么后,就又不見了,我再也找不到了。
他真是像極了夢,太縹緲了,偶爾在偶爾不在,偶爾陪上我一個晚上,偶爾一晚上都沒有。
《無賴》
現在跨完年了,凌晨兩點,我睡在火桶里,電視播放著《我是歌手》,林憶蓮在唱她的歌。我對她了解的不多,只覺得這個人應該是有故事的,她應該是八零年代的人們所喜歡熱愛的人。
她能把人唱哭。
我好慶幸,自己從初中就有開始寫日記這個習慣,雖然我總是把自己的煩惱和心里話一字不漏的傾訴給我的朋友,可我還是寫了好多好多字。
我記錄了我的成長,記錄了我的生活,我相信以后這一定會成為我最寶貴的財富,有時候我也會忍不住刪掉從前記錄的一些東西,因為現在看來,真的覺得當時的自己太傻逼了,也不想承認一些自己當時說過的話,當時喜歡好喜歡的人,以為好難過的夜,其實現在看來也都沒什么了不起嘛,我以為我很喜歡的人,現在我一點也不喜歡了,甚至不想承認我有喜歡過別人,我希望我的感情是一片空白,因為我以為我喜歡的要死了的人,我現在真的一點也不喜歡了,而且這段失敗了的感情,也沒有讓我成功的擁有下一段感情。
發小回來這兩天讓我好想戀愛 我可能更想遇到一個愿意聽我分享我的生活的人,生活里的瑣碎都當成故事聽,會和我一起記住,以后還會和我一起回憶,我希望有這么一個人。
發小和她的他兩個人已經走過五年之癢,接下來是六年,說真的剛開始并不是很看好。直到他們就這么平平淡淡的走過了五年,我問她,這么久沒有想過分手嗎,不會膩嗎,她說,有時候生氣了會覺得沒意思,不想交往了,但是她還是好喜歡他,很喜歡,覺得跟他在一起就很開心。
我除了羨慕,還是羨慕。
五年,聚少離多的兩個人,到底怎么過來的,兩個人也都沒有做出多大的努力,就這么一年一年,變成了五年,我說,真的好羨慕,這個算是愛情吧。
突然想起有人跟我說過的一段話,真正的感情是不需要刻意維持的,我喜歡你,剛好你也喜歡我,我們在一起的狀態讓彼此都很舒服。
喜歡一個人從來都不是需要努力才能做得到的,我喜歡你,我想跟你在一起,這是毫不費力的事。
有矛盾了我們去解決,而不是說分手。
怎么辦,凌晨兩點半了我還是不想睡,我真的熬了太久的夜了,吃了好多宵夜,也喝了些酒。
我可能沒辦法在很短一段時間內早點睡。
我好累啊,我不想去學習,不想去面對成長帶來的改變,不想去做大人們做的事,到現在我都常常記不住自己已經二十一了,別人說不像,我覺得也不是。
我好像一直停在十八歲那天,那天我收到好多禮物,好多人的蛋糕,那天,我們九個人在廣場,他們放好了蛋糕,點好了蠟燭,我蹲下來許愿,我們都說明天還得上課,我們不玩蛋糕大戰,我許完愿剛睜開眼睛,臉上就被抹了蛋糕,我們一群人在廣場追了起來,特別開心,特別開心。
那時候真好啊,十九歲生日的時候也很好。
其實現在也不差,但是為什么總覺得,那時候的我們,真的美好得不像話。
? ? ? ?—— ? 二零一七年 一月二十八日
? ? ? ?凌晨兩點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