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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從一起“無差別殺人案”(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沒有仇怨,隨機選擇作案目標、在作案現場見誰殺誰的殺人案件)講起,嫌犯李曉明持槍闖進戲院,隨機殺人造成9死21傷,品味新聞臺總監宋喬安的兒子就在死者之列。
面對突如其來的滅頂之災,宋喬安陷入了失眠酗酒、婚姻危機以及與女兒關系隔閡的泥沼之中。她拒絕從失子之痛中走出來,用嚴苛冷酷的職場女強人外表,包裹著一位絕望自責的母親靈魂,不許人觸碰。
當有一天,她無意發現手下的實習生李大芝就是兇手李曉明的親妹妹,宋喬安毫不猶豫地利用自己手里的媒體權力對李大芝一家進行了追蹤曝光,在李曉明被突然處決的當天,成功引發輿論對這家人的新一輪關注和攻擊。
而對于新聞系大學生李大芝來說,因為哥哥犯下的罪行,她與父母不得不遭受著憤怒民眾的言論和威脅。一家人不敢出現在公眾視野,甚至不敢向受害者家庭說一聲抱歉,他們躲回鄉下老家,戴著口罩過起暗無天日的生活。
輟學逃避兩年之后,李大芝終于被媽媽改了姓名,重新開始生活。但“殺人犯親屬”的標簽不斷被翻出,在遭受欺騙利用和媒體圍攻之下,被逼到墻角的李大芝絕望怒吼“當一個殺人犯根本就不難嘛”。就這樣,很多次善惡迫于一念之差。
在當事人之外,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則是全劇最引人深思的角色。他堅守法律的本源“人人生而平等”,為死刑犯辯護贏取屬于他們的人權,奔波呼吁政府和大眾去關注罪犯背后的犯罪根源。如果說在李曉明這起惡劣案件中,民眾呼吁斬草,政府急于除根,媒體屢屢澆水,那王赦存在的意義是,只有他在研究土壤。
但他所堅持的事業不被人理解,他被曝光、被咒罵、被潑糞,被各種力量重重阻攔。當妻兒遭受恐嚇,他也沒有停下步伐,造成了妻子早產和兒子離去。作為一名人權律師,他用一己之力去嘗試校準社會與法律,無私無畏;而作為一名丈夫和父親,他卻未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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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的母親也是加害的媒體人,無私的律師也是自私的丈夫,這部劇讓我們意識到,人性其實處于恍惚之間,我們每個人與惡的距離,遠比我們以為的要近得多。
這個距離,可能只是李曉明扣動扳機時食指骨節的一次彎折,是宋喬安讓記者跟蹤嫌犯家人的一聲令下,也是李大芝懦弱逃避不面對的那一段日子。或許也是王赦面對妻子勸阻時的一丁點大男子主義;甚至,是宋喬安的女兒天晴感覺自己被媽媽忽視而朝她吼出的那一句“你怎么不一起去死”。更是這個時代里,無數網民在鍵盤上敲出的一句不負責任的跟帖。
小時候出于好奇,我曾用火柴去燒螞蟻,我清晰地記得螞蟻微小的身軀在火團的炙烤下瞬間燒焦的樣子,而我居然覺得快樂——這是我對自己“人性之惡”的最早感受。我訪問了身邊的很多人,想知道每一個規矩生活著的普通人都與“惡”有過什么樣的接觸。
于是我收集到了這樣的一些故事:
朋友A聊起小學時班里有一個女同學家境非常不好,因為打扮很土,包括A在內的“惡作劇團伙”就以嘲弄她為課余之樂。他們發動同學們孤立她,見她故意繞道走,學她說不標準的普通話,趁她不在扔掉她的書本,上課發言不管她回答得如何都會發出竊笑...A說有一次翻看小學畢業時的同學錄,看到這位同學寫下的一句話“畢業走出這個班,是我人生最開心的事”,他才意識到原來自己也曾參與霸凌。
朋友B曾獨自租住在一棟老樓,隔壁是一對進城務工的母子,母親只身一人擺攤賣早餐,兒子也不過才六七歲。不幸的是,她經常會在深夜聽到這位母親毆打小男孩,第二天再見到小男孩他手腳上總會多出些淤傷。久而久之她確定這是家暴,甚至嘗試錄音,但一直沒敢去報警,而只是選擇了搬走。她說自己曾與惡一墻之隔,也與惡融為一體。
朋友C是一位媒體人,他曾做過一篇調查報道揭露了某些黑幕,輿論鬧得沸沸揚揚。還沒過一天,他迫于壓力點頭同意把報道刪除。當時的他安慰自己:“畢竟報道出來了,還是稱職的”,卻在無數夜晚回想起來都自覺羞愧,他說,或許沒有堅守也是助長了惡。
我們不是壞人,也沒法當絕對的好人,于是常在善惡的灰色地帶中徘徊。《浮士德》中有一句話說:“善良人在追求中縱然迷惘,卻終將意識到有一條正途。”要相信,認識自己的黑暗就是尋找正途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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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里劇外,我們都在問,這個社會怎么了?并不是這個世界比從前更壞了,而是社會的發展永遠都伴著生長痛。
因為人們認知水平的發展,社會的運轉差錯更容易被感知;因為媒體的進步,信息可能一觸即燃;因為法律的豐滿,生活好像更規矩的同時又被蛀出更多的破洞;因為分工的細化,各界職能被隔離出了無數的界限......
處于這個彎曲著而不是黑白分明的社會里,我們每個人都在學習如何前進。愿我們不因為有惡的存在而否認善,不要因為有惡的存在而沉迷痛苦,不因為有惡的存在而失去動力。
“我們可以失望,但不能盲目。”堅守底線,學會與自己和解,相信希望。我們與惡的距離,又何嘗不是我們與好的距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