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秋天的蕭瑟、冬天的嚴寒,夏天的炙熱,我更喜歡春天。記得剛上高中時,同學們聚在一起,聊起各自喜歡的季節。有同學說喜歡秋天,因為是收獲的季節;有同學說喜歡冬天,因而是孕育希望的季節..那會覺得她們都好有內涵,我說喜歡春天,天氣暖和,可以脫掉厚厚的棉襖,田野里都是桃紅柳綠。轉眼20年過去,說起四季,仍然喜歡春天。
生機勃勃。無論你走到街頭每個地方,還是田野上,滿眼望去都是一片生機。樹枝泛青,綠芽微吐,無不向外彰顯著強勁的生命力。有首歌革命紅歌《映山紅》,有一句歌詞是,寒冬臘月盼春風,它唱出了底層人民對美好未來的心聲。在潛意識中,春天契合自己對美好未來的期盼,這或許是自己對春天情有獨鐘的原因吧。
輕裝上陣。小時冬天御寒衣服,都是媽媽縫的棉襖,厚厚的,穿在身上,整個人都像裹起來的小粽子。冬天穿在身上做什么都顯得有點遲緩,這對于愛玩的兒時,總是喜歡春天來臨,氣溫上升,歡快的脫下厚厚的棉衣,穿著單衣。整個人一下子感覺輕松許多,充滿輕松感。
桃紅柳綠。遠處小山開始慢慢被綠色覆蓋,在山坳中有一簇簇的桃紅。田埂上不知名小野花,點綴在草叢中,時常有白色、黃粉色的蝴蝶在花間翩舞。村莊就像穿上一件七彩外衣,被妝點的額外美麗。四月放學回家,柳絮紛飛,背著書包的小伙伴穿行在柳絮之中,講述課堂中有趣的事,單純快樂的笑聲,總是告訴父母該做晚飯了。
記憶中的春天總是單純而美好,田野中的花開花落,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冬天離去了,春天來了。今天,坐在鋼筋水泥的辦公室里,透過窗外看到的時,道路上擁擠的車輛和步伐匆忙的趕路人,心里莫名的少了那一份自然而純真的快樂。辦公室里的空調,讓我們感受到四季如春,冬天也不再寒冷,夏天也不再炎熱,秋天也不在蕭瑟,春天的魅力似乎在科技的面前失去了往日的色彩。
每每想到這里,不知是社會進步的喜悅,還是過往逝去的失落。對于生在農村,長在縣城,生活于大城市,這些經歷造就了文化復雜的自身,既有對鄉野的眷戀,也有多城市生活的憧憬。
2月13日,天氣晴,溫度16攝氏度。早上出門,就強烈的感受到春天來了,撲面風不再刺骨。環湖綠道上跑步的人越來越多,人們都在用行動擁抱春天。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春天、青春,無不是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時光,不虛度,爭朝夕,方不憾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