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地方是搞文化產業的,周圍一棟棟大樓里住滿了搞電影動漫娛樂的孩子。剛來這邊,環境并不陌生,因為我女朋友的緣故,經常來這邊。這兩天我遇到一個人,一個每天到時候就會路過我們辦公室門口唱經的男人,之前我以為只是小伙唱著玩,還感覺蠻個性,經過這幾天的觀察,才發現原來那個男人不是只是一時唱著玩,而是已經把唱經當著了自己的修行,或者說是信仰,突然心生敬佩。
說起信仰,我想起雪萊的那句經典,“信仰是一種感情,這種感情的力量,就同其他各種感情一樣,恰好同激動的程度成正比 ” 還有,我會想起我的母親,她信奉基督教,所以自小每逢周末在家,也不管我樂意不樂意,總要去教堂做一天的禮拜。不過后來,初中就住了校,也少有機會能去。因為一開始被強迫的緣故,對于上帝,我的態度很是不敬,之后,由于在學校里學了點科學皮毛,就轉為不屑,一度甚是鄙夷這些頑固封建的信奉者(至少我當時如此認為),并以此自作高明,沾沾自喜,這種狀態持續了很久。
直到后來,一位老師上課時候,說了這么一句話,“等到了我這個年齡,你就會發現,你可以不信神佛,但你必須要敬畏神佛。”
雖然前后關聯未必很大,我的理解也必非那老師本意,但這一句話莫名其妙卻真真切切地徹底轉變了我對上帝的態度,因為我突然意識到,宗教成為信仰,本身就在于信與不信,而非有與沒有。信仰定義的本身就在于堅信其有,甚至寧信其有。只要理性把持住軌道,信仰不轉為狂熱,其本身就意義非凡。信仰屬于精神,而科學更多的屬于物質。拿著物質的權威赤裸裸地驅走精神的上帝是何其愚蠢,更愚蠢的是,我還為此得意非凡。
不過好在上帝寬容,福音大門依舊為我敞開。猶太民族的俗語,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看來是笑對了。
我依舊不信上帝,但更多情況下是習慣了不信,不能讓自己信,而非不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