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唐,人們都叫我唐大,我是一個中間人,專做人命的生意,可有時候,我也做不到生意,因為想殺人的人往往沒有那么多錢。
三月初三,我買酒回來,在一條街的盡頭,我看到一個人,一個女人,望著街的另一頭,我知道她不是在看我,她是在等一個人,時間,是一個神奇的東西,有時候它會過得很快,有時候它會過得很慢,與我它很慢,與她卻很快,因為當你要等的人出現的時候,你會發現時間過得很快。
我從她的身邊路過,沒有再看她,一個人要等另一個人,有很多理由,更何況是一個女人。我回到我的小屋,我不關心她等的是誰,為什么等,這世上有那么多人,那么多事,我不可能都去關心。
可,接下來的三天里,她就在那個街角,一直等著,好像從未離開。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樣的人可以讓她如此的等,值得嗎?等待,最可怕的不是你等的人沒有出現,而是出現了,卻發現今人勝舊人,故人心易變。
你有過等某個人的經歷嗎?我好像有,又好像沒有,我忘了。為了保護自己,人可以欺騙自己,可以欺騙別人,欺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把謊言當真。
我很想知道,她在等誰,可我沒有去問她,只是在街角的酒樓,要了一壺酒,一碟花生,她等,我也等。
大概過了五天,也許是六天,我記不清了,她等的那個人終于出現了,不過,跟我想的一樣,新人勝舊人,我不知道她等的是誰,我只看到當一堆人從她身邊走過后,她那難看的笑。
后來,我便走了,一件有趣的事當你發現真相,你就會發現也許它比你想象中要無趣的多。一個人在一個地方遇到另一個人,愛上這個人,同一個人在另一個地方遇到另一個人,也許也會愛上這個人。
我聽人說,這世間有一種石頭可以相互吸引,就像有情人一樣,只要遇到就會吸在一起。當時,我反問他,如果遇到另一塊石頭呢?他沒有告訴我答案。
回到小屋,我剛坐下,就聽見敲門聲,我知道又有生意上門了,我很開心,有生意,就意味著有酒,意味著我不會無聊。
進來的人,是那個站在街角的女人,愛一個人會失去理智,那恨一個人呢?大概會發瘋吧。我沒有恨過,我不知道,何必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去“記掛”一個不值得的人呢?
她的要求很簡單,一個字“死”,不管方式方法,不管時間地點,只有一個要求,要快,很簡單,很瘋狂。她給了我一個公道的價錢二兩銀子。
很多人,都認為做殺手的應該有很多錢,但他們錯了,錯的離譜,一條人命能值多少?二兩?三兩?還是十兩?我一直很想知道在仇家心目中,我可以值多少,可沒有人告訴我,當然,我也不會告訴別人。
這單肉包,我決定自己親自去做,我已經很久沒有親自做生意了,我想看看我的劍,是不是還是那么快。她留下銀子,就走了,留下我一個人在那里磨劍,劍放的時間久了,自然會銹,就像我一樣,可磨過后,看起來還是可以殺人的。
出門前,我檢查了一下我的金瘡藥,還很多,也很好,我怕死,所以一切都安排的很妥當。只有真正經歷過死亡的人,才知道死有多可怕,不怕死的人,通常是那些沒有經歷過的,或者已經死了的。
午夜,沒有狗,省了我一些毒藥,翻墻入院,從窗戶吹入迷藥,這次吹迷藥,我竟然吸進肚子里一些,我或許已經老了吧。半柱香,挑開門栓,推門,一劍。我喜歡從肋骨的間隙刺進去,一直到肺,輕輕一轉,這樣不會流太多的血,收拾起來方便。
原路返回,就這樣,一個人悄無聲息的死了,很簡單,有些事,你以為很困難,其實往往都很簡單,只是你并未嘗試。
第二天,這個女人又來了,我朝她點了點頭,沒說話,她也沒說話,面無表情的走了。有人說,相由心生,那此時此刻,她的心,是不是也空無一物了?
曾經,我問過卓大姐,人心長什么樣,她當著我的面,把一個人撥皮去骨,這人跟屠戶買的豬一樣,那個時候,我會有一種錯覺,眼前的就是一只豬。她當著我的面,把一個人心刨開,告訴我心里面是四個小房子,而且不管什么人,人心都是紅的,都長得差不多……
從那一刻起,我就很好奇,明明人心有四個小房子,為什么有些人心中只裝得下一個人,或者一件事,我問過很多人,沒有人告訴我答案。
她走后,我喝了些酒,便睡了,殺人是很累的。
我姓王,叫小花,一個普普通通的農家姑娘,這幾天我都會站在街角,站在街角等一個人,等一個男人,我不知道他什么時候回來,但我知道他會回來,因為他答應過我。
第一次,見他時,是六歲,那時候我們還是孩子,他說要娶我,在他說的那一刻,他成熟的像一個大人,我記得很清楚。
記得,小時候,他說能給我捉九十九只蝴蝶,當時我不信,后來他真的帶回來了九十九只蝴蝶,從那以后,不管他說什么,我都信。
第一次分別,是十六歲,三月初一,他說要出去闖蕩,于是我便偷了阿爹的錢,給他買了一把劍,他給那把破爛不堪的劍起了個名字,叫二錢。我喜歡這個名字,因為是他起的。
臨走前,他說十年后,不管成名與否,都會回來,所以十年后的三月初一我就開始在街角等他,等他回來娶我。
在等他回來的日子里,我注意到一個人,他從三月初三開始就在街角的酒樓喝酒,吃花生,順便看著我,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要不會耽誤我等他,就可以了。
以前,我聽人說,嫉妒會讓人發瘋,我不信,因為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什么是嫉妒,直到那一天,我看見他帶著一個女人回來,他不僅帶了一個女人回來,而且他的劍也換成了扇子……
十年后,他終于出現在我的面前,低著頭,只說了三個字,他說的是什么,我沒有聽清,我也不想知道他說的是什么,那時候他站在我面前,明明是一個大人,卻幼稚像一個孩子。
他永遠不會明白,有些事,不是,幾個字,幾句話,就可以讓人忘記傷害,人不都是健忘的,起碼我不是。他一直曾真正不了解我,就像我不了解他一樣。可了解了又有什么用呢?人是會變的,今天他是這樣,明天他也可以是另一個樣子。
從他面前離開的時候,沒有撕喊,沒有哭泣,因為我已經沒有多余的力氣,活著就已經很累了,真的很累。
不知道為什么,今年的冬天仿佛特別的長,長到哪怕已經三月還是很冷,冷的我連淚水都凍住了。有人告訴我,那個酒樓里的男人是一個殺手,于是我翻出我自己的嫁妝——二兩銀子。有些事,一定要解決,要以最快的方式解決。
村里人,都暗地里叫我活寡婦,我知道,但我懶得去說,也許是沒有勇氣爭辯,現在我成了真寡婦,真是可笑。
十年,我一生中最好的十年,你打算怎么賠給我?你賠的起嗎?
我告訴那個殺手,越早越好,其實并不是希望他死的早,只是怕自己會改變主意。后來,那個男人告訴我,他已經死了。那一刻,我知道我也死了,人都是要死的,你說呢?
在他死了很久以后,我才記起來,除了小時候,他從未說過要娶我,離開的那天也沒說過,最可憐的人,也許就是把玩笑當真的人吧。一切只不過是我自己在騙自己,可我喜歡騙自己,就好像現在,我還是會每天站在街角,等一個人……
我叫李毅,我就是那個每天現在街角的女人要等的人,不過不是正確的人。
小時候,我以為這個世界很小,我喜歡她,有了她,就有了全世界,可當我長大后才發現我錯了,這個世界原來很大,大的我不知道它有多大。
所以,那年我決定出去走走,去山的那邊看一看,臨走前,她偷了她阿爹的錢,給我買了一把劍。就這樣她強行給了我一個夢,一個關于江湖的夢,明明是一把破爛到不行的劍,可我很喜歡,因為這把劍就是我的江湖,她給我的江湖,所以我告訴她我要娶她,她給了我一座江湖,我便還她一個家,兩不相欠。
出去后,我遇到了很多女人,都很漂亮,可我不喜歡,因為她們不是我的江湖,我也給不了她們一個家。直到后來,我的劍被我賣了,換了饅頭,餓著肚子的人,是不配說夢想的,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山的那邊遠不是我所想的那樣,沒有本事的我只能流落街頭,以前還有那把劍陪著我,如今只有我一個人獨自的。在我出門三個月后,我把劍賣了換了幾個饅頭,從那一天起,我的夢和劍一同消失,哦,對了,還有她。
她就這樣出現了,她收留了我,她家里開了一個酒樓,正好缺一個小二,因為好心便收留了我。時間是一個奇妙的東西,他能讓你愛上一個人,也能讓你忘了一個人,漸漸的我忘了她,心里多了她。
老板,看我踏實肯干,于是便把女兒許配給了我。雖然我喜歡她,可我忘不了那個十年的約定,我以為有些事不提,時間久了,就會忘記,可我錯了,有些事就像是埋在地里的酒,時間越久,越香醇。逃避,是天性,可逃避不了,我只能去面對。
十年后的三月初十,我又回來了,我決定當面說清,有些事就應該說明白,心中的結,一定要打開,不然每個晚上,心都會痛。
我以為她會原諒我,可她沒有,不久后的一天夜里,我聽見石子落地的聲音,可我沒有醒,而是接著睡。
我知道有人在放迷煙,所以我用力的吸著,或許這樣,一會就不會痛了吧!他沒讓我失望,他的劍很快,快的我沒有感覺到疼痛。
有些時候,你欠了別人的東西,記得一定要早些還,最可怕的不是別人要你用命去還,而是你的命都還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