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的分類法:虛構的小說類和說明性的論說類。論說類的書主要目的是為了傳達知識,內容由一些觀點、理論、假設、推斷組成,并指出這些主張是有根據的、有道理的。
2、如何劃分?檢視書名、副標題、前言、章節標題,弄清“這是一本什么樣的書”。特別要用心讀書名,想清其含意。
3、論說類可分為實用性和理論性兩類。理論性作品在教你這是什么,你要知道這是怎么回事;實用性作品在教你如何去做你想做或應該做的事,明白“如果你想去做什么,應該怎么利用它”(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做了會怎樣,不做會怎樣)。
4、判斷線索:
1)實用書的內容常出現“應該、應當、好壞、結果、意義”等字眼;理論類的書常常說“是”。
2)質疑某件事的有效性是理論,質疑任何事的目的是實用。
3)實用與某種有效的做法有關,理論關注的是明白或了解某件事。
5、特別注意:在書籍的分類上,要有懷疑心。有些作者分不清理論與實用的區別;或者有的書一部分是這一類,另一部分是另一類;此外,很多內容并不是一清二楚的,總有些特殊情況。
6、實用性細分:實用手冊如工程、醫藥、烹飪、商業;教導類(或規范性的書)如經濟、倫理、政治、法律。
7、理論性細分:歷史、科學、哲學。
1)歷史就是紀事,處理特定時間和地點發生的真實事件。典型的歷史書是以說故事的形態出現的,講究文詞優美。
2)科學探求定律或通則,在所有情況或大多數情況中,事件是如何發生的。比如心理學、幾何學、物理學。科學家以實驗為基礎,從特殊經驗的結果作舉證。
3)哲學接近科學,追求一般真理。哲學涉及的內容不超越一般人生活經驗;而科學則超越日常生活經驗。哲學家利用人類共通經驗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