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一論壇上出現了一個帖子,一名網友爆料,說自己被公司開除,僅僅因為PPT做的太丑了。
爆料者自稱一名80后,在杭州上班,最近轉崗了,調整后年薪14萬,覺得自己工資不高,但是日子安穩也挺好。
后來一次重要會議上,自己給領導做PPT,因為臨時換了一個模板,直接用了,可是領導使用時,卻有明顯的排版問題。
回到公司后不久,自己便接到人事的面談,希望自己能主動提出離職,公司還會幫自己爭取福利,已經在公司待了6年了,現在自己很恐慌,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ppt太丑,配不上公司形象
案例分析:
因為ppt做的不好看,而被公司開除,這個可以算是近年來,最為奇葩的辭退員工理由了。
公司這邊給到的說法是,因為員工的ppt做得不好,是屬于工作態度不認真,在這樣重要的一個會議上,犯下了如此低級的錯誤,這樣的不專業,不配做公司的員工。
現在等待這位員工的,只有一紙解聘通知。那公司這樣類似辭退員工的時候,員工能拿到什么經濟補償嗎?難道就因為這個ppt,自己連任何補償都沒有嗎?
什么情況下,公司才能開除員工?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符合上述情況,公司是有權利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并且不用支付任何賠償的。
什么情況下,員工能夠拿到補償金?
如果員工其實沒有犯錯嚴重到要被開除,公司想要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這時要雙方進行一個協商,同時公司要按照一定比例的經濟補償,支付給勞動者。
員工工齡每滿一年,公司就要在員工離開時,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到員工,就要再多加一個月的工資。
所以結合案例中的實際情況來看,公司應該會走協商的方式和那位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這時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工齡6年,可以獲得6個月的工資補償。
不過就算拿著這6個月的工資,可能還是會讓那位員工有些費解,就因為ppt做的不好看,公司也不至于把自己開除吧。
為了防止大家被公司開除,哈哈哈哈,給大家安利一套全網最全的PPT模板,有了這套模板,祝你升職加薪,學生黨也可以用哦,炫酷的匯報模板,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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