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人這個概念進入中國也有段日子了,然而進來了不等于就有了,或許自己定義中國是有了策展人的,然而事實如何卻又讓人摸不著頭腦。人就是很奇怪的,當他只是個普通人時,他就是普通的;當他有了一個身份之后,他便變得奇怪了起來。策展人向來也是如此的,平常他是個普通人,一到展覽現場便成了和普通人不一樣的存在了。
中國大概是世界上最講究吃的幾個國家之一了,所以自古以來是不缺廚子的,從人的需求來看,廚子做菜最講究的不過兩點,那便是味道和營養。廚子和策展人大概是差不多的,只是可能關于菜的研究沒有那么充分罷了,畢竟人類對于動物和植物的研究是認認真真地有了門生物學的,而藝術在大部分人看起來還遙不可及,更遑論基礎知識的普及了。
特權藝術階層的普遍存在
初看到自己選的這個副標題是嚇了一跳的,這東西想來是個很學術的意味,仔細推敲著卻發現并不是這樣的。據說策展人有兩種,一種是機構策展人,另一種是獨立策展人。藝術展覽的觀眾也被分成了兩種人,一種是專業觀眾,一種是普通觀眾。這突然讓我想到了在傳媒行業的一個名詞——專業觀眾。在《我是歌手》的節目中,有著聽歌流淚、聞音晃腦的一群人,他們是電視臺有償聘請的專業觀眾,他們在攝像機前感動、痛哭,伴著音樂搖擺、歌唱,還為那在臺上的明星帶起了一次次的喝彩聲。他們就像帶動氛圍的領頭羊,把普通觀眾的心也帶進了這似酒神晚宴的迷狂中,當然這些都是在電視上看到的效果,實際怎樣那又得另說了。在藝術展覽中也有著一群專業觀眾,然而他們卻不同,不同的是他們有一種被自己強加的特權,那便是自動存在于每一場藝術展覽的開幕式,不論是被邀請還是沒被邀請,總能看到他們熟悉的面孔。
有人說,一個展覽最重要的也就是在開幕式當天了,這一天會有滿布整個展廳的觀展人群,大家一片歡聲笑語,偶爾還夾雜著研討會的討論聲,一個月的展期實際存在價值的大概也就是這一天了,而在這一天中最重要的便是特權藝術階層即專業觀眾的存在了。機構策展人和獨立策展人其實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機構策展人為自己的機構做展覽時,已經有固定的結構買了單,而當他們在其機構之外的空間做展覽時,則會有另外的非駐扎機構買單他們的展覽,這時他們和獨立策展人也是沒有甚么兩樣的。而獨立策展人似乎是所有機構的策展人,所以我更愿意叫他們地球策展人,想來有一個機構滿足他們嗷嗷待哺的肚皮,那么展覽自然是不在話下的,哪一行又不是這樣呢?所以非議這種存在并沒有價值。
然而每一個策展人的背后都有著自己的力量,這也便是策展人這個身份之所以能讓他們普通人類的存在高尚起來的原因吧。這個力量是模糊的,可能認識愿意出資的藏家;也可能是尋求展覽的空間;同時希望唄認可的藝術家也是他們所能使用的籌碼。就通過這樣谷倉往來,逐漸把自己做大了。之所以有著固定的群體來參與到每一次展覽的開幕式,是基于由策展人聯系著的一個不大的利益鏈網,這一群專業觀眾與《我是歌手》的那些受聘的專業觀眾的差別可能只在于金錢的流向不同,前者可能還得自己掏錢買畫、展覽、賣畫,而后者只是賣表情和演技罷了。策展人通過在一群與他利益相關的群體中進行著自己的生意,然而大餅就那么點,無非是怎么分罷了。當然策展人也是不容易的,畢竟被夾在中間的行當沒幾個是簡單的。
奢侈的藝術與不自知的眾籌
也許讀者會理想化地以為策展人的這種存在意義是可恥的,認為藝術應該是開放的、包容的、大眾的,然而事實并非如此。藝術從來都是奢侈的,每一個享受藝術的人都需要為藝術家、策展人、藝術機構買單,無論是作品、展覽還是學術成果,因為它們背后都需要實在的人來支撐,這些人都得活著并且不能茍延殘喘的活著。如果每一個藝術家都如梵高一般的生活,那自然也就沒了梵高,更沒有憧憬藝術家這一存在的價值了。不難看出,策展人即便是機構策展人自然也是沒有義務對公眾負責的。
因而藝術本身就是一種奢侈的消費,所以大眾與精英的區別起初不會是因為大家都一樣窮,而在精神上產生了差異而出現分化的,必然是不同的環境和不同的體驗產生了不同的需求以及不同的責任。
然而,現實是策展人僅僅為一種職業,經營在藝術家和社會之間的職業,他們沒有義務要把大眾和藝術的距離拉近,拉近的原因無非是希望更多的資本來消費藝術罷了。并且大眾并非沒有走近藝術的渠道,甚至這種渠道是十分優質的渠道,公眾完全不明白,他們自始至終都已經為自己的藝術權利買了單,所謂的藝術權利自然不是某些用來賺錢的手段,而是獲取藝術、認知藝術并且欣賞藝術的權利,這些權利其實是和受教育的權利同樣的存在,只不過教育在功利性如此之強的當下顯得更為重要,也就更為被公眾關心罷了。因為在人類社會的常識中,藝術總是應該不那么功利的,盡管它也許并非如此。因為公眾沒有意識到他們組成的這個國家,為國家所付出的勞動和上繳的稅收,早已被統籌進了一個個的項目和基金,這些錢就如同在國家的大碗里分出了餅,一個個的分到了下邊兒。接著一個個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就這樣建起來了,其實這就是強制性的眾籌,人多力量大集中來的錢給了公眾走近藝術的機會,沒有這種意識的大眾卻占了大多數。當大眾意識到博物館和公立美術館里的藏品和展覽,他們已經買過單了之后,不知他們是仍然無所謂,還是有大多數會行使自己已經花費金錢購買過的這一藝術權利。
也許有人會說,許多策展人也做了不少開放的、公共性質的展覽,然而這種展覽的前提是公眾其實也在一定程度上為這些行為買過單了。背后的機制促生了這一切,無論是如上海雙年展、成都雙年展以及廣州三年展等這種基于城市的大型藝術展覽,還是民營美術館以及藝術機構的公共性展覽,都通過這種公共性的活動在眾籌的資金獲得了自己的那部分。
背棄公眾的策展人的存在是僅著眼于表面認識的結論,策展人通過其中間的身份,保證必然生活在這一生物鏈中的藝術家能夠從必要而來到這一生物鏈的資本家手中獲得生存的必須,策展人在這一生物鏈中的存在是重要的,至少在當下藝術生態的環境看來,這一個從兩頭訛取利益的存在是必要的。
如果大眾不更充分地意識到對于藝術追求的重要性,而寄希望于在藝術生態中需要生存下去的策展人這一存在,那確實是荒謬的。這種荒謬就如同當年維新派寄希望于袁世凱也所去不遠了,人從來就不能是上帝,如何明確看清一個人所處的環境,及其身份所賦予他的局限性是必要的。策展人這一身份的用處就是在于他本身的作為,要超越這種作為那只能做玄學般的人格要求,而非心理學中人類需求來做要求,不過人的高尚或許正在于能夠打破局限吧,也許有一天策展人會轉過身來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