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鳥,在狹義上,是指那些被拐賣來的外省女子。
這本書,我記不得自己是什么時候開始看的,也記不得看了多久。唯一記得的就是:我是在2015年11月24日那天晚上看完的。
因為已經過了很久,自然把書的名字遺忘了。今天去網上搜,后來找到了書名——《我被嫁的那些男人(被拐賣的女人——候鳥風情路)》。
看到名字的一瞬間,我就認定了這就是當年看的那本書。
今天想把讀后感寫下,是因為無意中翻到了當年寫下的感想……
謹以此紀念那些逝去的青春,需要保護的孩子,以及最后的友人
“我以為小鳥飛不過滄海,是因為小鳥沒有飛過滄海的勇氣,十年以后我才發現,不是小鳥飛不過去,而是滄海的那一頭,早已沒有了等待……”
我們總是在時光的流逝中不知不覺地成長。天真的我們甚至還不懂時間的概念,以為時間永遠不會變。然而,我們終究還是敵不過時光的縫隙。
這讓我不由地想起了“光陰易逝,紅顏易老”這句話,時光總會慢慢磨平我們的驕傲與倔強。在時光的消逝中,我們慢慢學會忍受苦難。
但,我們終究有不為人知的,軟弱的一面。沒有了棱角的我們,猶如那被拔了刺的刺猬。到最后,不僅傷痕累累,而且也無法保護自己。用四個字來形容的話,就是:得不償失。
我始終記得一句話,那句話是這樣的: 我始終認為一個人可以很天真簡單的活下去,必是身邊無數人用更大的代價守護而來的。
那么,為了讓你的雙眼,在十多年后,甚至永遠都如我初見你時那般的明亮,我會永遠守護你。
你是否還在平行時空游蕩,是否看見了反界面的自己。無論怎樣,請找到雪花最開始飄落的地方,走向那里。因為我會在河流的盡頭等待你的到來。
請睜開你的雙眼,去看看那些悲慘的候鳥。她們被陽光灼傷了雙眼,她們早已習慣了黑暗。那些所謂的看客,人性與社會的悲哀。
這本書的文風讓我想到了魯迅先生。他的文風也是以悲傷為主,難道不是嗎?對此,我只想說一句,小說很長,但是人生更長。
忘記與想起,是相對的嗎?我始終無法明白這個問題。我總是在最該想起的時候選擇忘記。又在最該忘記的時候不舍。
或許,我們本身就是矛盾體吧。就這樣,在原地掙扎。也許,我們早已遺忘了最初的自己。我們逐漸迷失在那里,渴望著救贖,卻日益沉淪。
開始的開始,我們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你無需渴望變成天使,因為你始終都是我的天使。
也許,這始終還是最美好的時待,同時依舊也是最糟糕的時代……
當時看這本書也許只用了幾小時吧。印象中,看完書后,我久久無法自拔。然后,在復雜的情緒中,寫下了這篇隨筆感想。
現在看來,所寫內容好似彼此互無關聯。典型的想到哪寫到哪。如果你問我,寫的時候想了些什么,我肯定回答不出來。
但是,我想,如果讓現在的我重新看這本書,我的感想一定不同于以前。畢竟,我們對事物的認知,會隨著成長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