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譯文〗有子說:“禮的施行,以和諧為美。前代君王的治道,最可貴的地方就在這里,大事小事都遵循這個道理。如果有行不通的地方,只是知道和諧為貴的道理,而一味追求和諧,不懂得用禮來節制的道理的話,也是行不通的。”
學習心得:
孔子在本章提出的這個觀點是有意義的。在奴隸社會,各等級之間的區分和對立是很嚴肅的,其界限絲毫不容紊亂。上一等級的人,以自己的禮儀節文顯示其威風;下一等級的人,則懷著畏懼的心情唯命是從。但到春秋時代,這種社會關系開始破裂,臣弒君、子弒父的現象已屬常見。對此,由子提出“和為貴”說,其目的是為緩和不同等級之間的對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當時的社會秩序。
但從理論上看待這個問題,我們又感到,孔子既強調禮的運用以和為貴,又指出不能為和而和,要以禮節制之,可見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無原則的調和,這是有其合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