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和媽媽的日常對話。
媽媽:“隔壁的小青懷孕了,她媽過去照顧了。”
我:“哦,那挺好的。”
媽媽:“我跟你說,你現在也要考慮要一個了,年紀大了不好生。”
我:“媽,我知道。時候到了,我會考慮的,你就不要操心了。”
媽媽:“趁著你婆婆現在身體還好,你們趕緊生了,也好幫忙照顧。”
我:“婆婆帶我也不放心,她不識字,進城來了出個門都難。”
媽媽:“那我來給你帶,只要你生,怎么都行。”
我:“......”
每次和我媽打電話,生孩子這個問題是怎么都繞不過去的。
無論我好言相勸,亦或是強烈反抗,最后都逃不過被無視的結果。
父母自說自話的本領,容不下你一星半點的意見。再說下去就是負隅頑抗。
二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社會普遍認同“女性的最佳生育階段是30歲之前”。
30歲對女性來說像是一個魔咒。
上個月我剛辭職,待業在家。原本計劃好好休息一下,再瞅瞅合適的工作機會。后來陸陸續續參加了一些單位的面試。無論前面談的多好,最后無一例外地被問到適齡生育的問題。
Recruiter:“你現在有小孩嗎?”
我如實答復:“沒有。”
Recruiter:“有計劃嗎?”
我:“...暫時沒有計劃。目前的重心希望放在工作上。”
不能說能否拿到offer100%跟生小孩掛鉤,但是很大程度上,女性處于劣勢的位置。換位思考,我能理解企業在招聘女性員工時會有這方面的顧慮。但是作為一個想在事業上有所發展的現代女性,我也表示無奈。企業在招聘時的標準是否過于刻板了?
首先,生小孩是20s-30s的女性都會面臨的問題。正常情況下,你22歲大學畢業,有一個在大學時期談的男朋友,畢業后工作2-3年,25歲結婚。結婚之后1-2年考慮生孩子,那么恭喜你在30歲之前圓滿完成了人生的目標。可是我們不是流水線下的產物,沒有統一標準的人生(盡管當前社會無形中設定了一種標準)。我可能在大學畢業時依然單身,我可能就此成了剩女;我也可能繼續深造,成了人們口中的女博士;我可能想做丁克;我可能就是計劃在35歲之前結婚生子......
其次,二胎政策的放開是否可以打破30歲的魔咒?我的前同事35歲,部門經理,事業處于上升期。她有一個很可愛的兒子,剛上小學。此時正是她在職場好好拼殺的時候,可是有一天傳來消息:她懷二胎了。30歲沒有生育的女性,35歲生二胎的女性,究竟哪一個是職場大忌?我想都不是。
第三,懷孕對工作的影響大不大?我見過不少職場女性在懷孕期間依然兢兢業業,比如那個生二胎的同事,絲毫不因自己懷孕了而減低對工作的要求。這跟懷孕沒有關系,是一個人責任心得問題。一個缺乏責任心的人反而更影響團隊的工作。是的,女性在生產之后會有4-6個月的產假。可是相比起休假半年的時間,我還可以為企業貢獻30年的時間。這是多么劃算的買賣啊!
三
捫心自問,我是不想生小孩嗎?還真不是。相反地,我特別喜歡小孩子。
因為喜愛,所以慎重。
我希望生小孩是因為我覺得時候到了,我可以欣然地接受一個新生命的到來,我可以承擔起做媽媽的責任,我有信心可以養育好她/他。
畢竟養育小朋友的是我,不是我的父母,不是我的朋友,更不是七大姑八大姨以及那些八竿子打不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