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早上6點30起床。
迷糊的冼臉刷牙,然后再迷糊的趕上地鐵。
就是為了趕在8點30之前到公司參加每周一次的理事早會。
具體聊什么不重要,但是如果你沒有趕在8點30之前到,你就會變的很重要。
晚上一般到家的時間為22點30左右,回到家還要準備接聽相應的工作電話。
一般情況下會忙到凌晨12點30,那之后的時間才是屬于我自己的。
這種工作狀態伴隨了我將近兩年的時間(2014、2015)
這份工作真的值的我這樣的付出么?這個問題在2015年10月23日徹底給出了答案,我在2015年11月21號離開了這家我奮斗了4年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