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夢想如果還沒有熄滅,就讓它永遠燃燒吧!
十年前,我是孤獨內向的小女孩,不愛說話,朋友很少。記憶中最多的就是獨自趴在桌子上寫日記的身影。
那時,日記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可以盡情的訴說我的喜怒哀樂。寫著不開心,寫著沒有朋友的孤單,寫著我的羨慕,我的嫉妒,我的難過。
現在再看到那些日記本上一句句稚嫩的話語,突然心疼那個時候孤單內向的小女孩。還好,她為自己的孤單找到了一個出口。
沒有朋友陪伴,更多的時間用來看書。看小說,看雜志,沉浸在書中的世界。
記得第一次看一本完整的書是《平凡的世界》,那時年幼無知,不懂生活的艱辛,只知道孫少安很努力的生活,唯一像烙印一樣刻在心里的是自卑的孫少平努力的想走出大山,想追求他的夢想。
那時的我想著以后也要像少平一樣,努力讀書,走出大山,去看看遠方的世界,去追求自己的夢想。
十年,可以改變很多事情。我走出了大山,有了無話不談可以傾訴的好朋友。不再看書,也不再寫日記,我迷失了自己,失去了方向,我焦慮的生活著。
直到我再次拾起丟棄在角落的日記本,再次執筆記錄生活,我仿佛找到了那個被遺忘的自己。一本書,一支筆,我可以自己待上一整天,沒有恐慌,沒有焦慮,平靜的可以聽到書本翻動的唰唰聲。
于是,我開始學著寫作,我試著寫出自己的文字,雖然笨拙,雖然看的人寥寥無幾,但是,我知道,我很喜歡這樣的狀態;我知道,我找到了自我。
遇見簡書,在簡書寫字,寫自己,寫生活。不用害怕父母朋友看到自己的文字。不用害怕他們會窺見我內心的孤獨,不用害怕他們說我太矯情。
我從來不把自己寫的文章分享到朋友圈,也從來不告訴朋友我在學著寫作。我知道,他們不會理解。
那里是屬于自己一個人的地方,沒有喧囂,沒有打擾。
為什么會喜歡讀書?為什么會喜歡寫字?
因為它可以讓我浮躁不安的內心慢慢歸于平靜。它可以讓我靜下心來與自己相處,傾聽內心深處的呼喚。
處在這個浮躁的社會,我們忙于生活,忙于工作,我們像陀螺一樣不停的旋轉。我們很少能慢下來,停下來,讓自己的心靜一靜,讓自己聽一聽心里的聲音。
我們更多的時候不是考慮自己是否喜歡,是否開心,而是考慮是否有用,是否有前途。
讀書,寫字,僅僅是因為喜歡。不考慮生存,不考慮前景。只因為那是一方凈土。那里,只屬于自己,不被任何人打擾,不用顧慮,天馬行空,任你想象,任你書寫,沒有束縛。
讀書,寫字,是我覺得自己唯一一個可以現在和以后一直堅持下去的東西。
因為喜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