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至死# 這本書今天翻閱完了,雖然作者是幾十年前寫的,可以折射出人類文化文明的傳播演變。從最開始的口口相傳,到符號、圖形,到文字,到視覺。
雖然主要是在講美國的電視影響,但是投射到今日的互聯網、新媒體,也是可以的。
“我們不會被自己憎恨的東西毀掉,而是被自己熱愛的東西毀掉。”
可能需要辯證地看待具體的事情,但是毫無疑問,在熱愛的領域里,我們更樂于消耗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在舒適歡樂中,交付所有。
說回看這本書的初衷,本職工作所需,新媒體文案工作。如果可以讓用戶在愉悅的氛圍中了解所需,甚至“一見鐘情”“再見傾心”,就達成了雙贏的目的。當然是否雙贏,還是需要好的產品好的服務,來托底。
捕夢網
“娛樂至死”,特別是現在的主流群體,絕大部分都是在為娛樂而活吧!
追星族、月光族、種草族……
享樂當下,活出自我。
其實我這個80后的老阿姨也一樣,愿意為娛樂消磨。或許沒有年代感,只是大家的娛樂對象/內容不同而已。本質是一樣的。
書中還有一句話:上帝偏愛那些能讓人發笑的人。
翻譯過來,如果你能讓別人開懷,就會受到很多資源的青睞。不管是金錢、名利還是權利。(原諒我是個俗人)。
圖片來自網絡
有人說:“寓教于樂”。我想著只是程度的問題。
把好的東西,融入進娛樂里,讓大家愉快地接受,是件很好的事。
而“娛樂至死”,則是沉迷娛樂,沉迷游戲,沉迷幻覺時,可能就真的“至死”了。
魯迅先生說:有的人活著,但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還活著。
年輕的心
也有的人說:“難得糊涂。”不必計較是“在娛樂”還是“被娛樂”。
清醒的娛樂者,是智者。
最后,說回時間銀行。每個人都有一間專屬的時間銀行。你打算用自己的每天定額的24小時,投資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