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東.亨利.約米尼,為十九世紀歐洲資產階級軍事理論家。
一、哲理句
所有的科學都有原理,惟戰爭獨無。
戰爭的確有幾條基本原理,若是違反了它們,就一定會發生危險;反而言之,若是能好好的運用,則差不多總是可以成功的?!?/p>
在各種的藝術方面,也和整個的人生一樣,知識和技巧完全是兩件不同的東西。常常一個人只要有技巧,即可以成功,但是一定要兩者配合在一起,才可以成為一個優秀的人才,而確保完全的成功。
知識的主要問題是不在于博,而在于精,換言之我們只要懂得與我們的任務特別有關系的一切就可以夠了。
在太陽的底下沒有那一樣東西是盡善盡美的。
唯一不變的東西就只有戰略。
應該盡量的采用他國的長處,以補自己的短處,萬不可以由于民族嫉妒心理的作用,而固步自封,不求長進。
做一個總司令的最重要條件還是個人的性格。
二、政略
(一)為了收回權利的攻勢戰爭
此類戰爭,并無成規可循。所能夠說明的就是“待機而動”。攻勢的的行動一定要與所獲的目的相稱。最自然的步驟就是首先占領那個引起爭執的土地:然后再看當時的環境和雙方的實力,以來決定攻勢行動的限度,實際上這就是以攻為守:目的只是確保這個奪獲的土地不為敵人所奪回,而方法卻是威脅他本國的心臟部分,使他不能不放手。
政治家應有這種責任,在事先就看到這些危機,并設法避免它。
(二)政治上取守勢而軍事上取攻勢的戰爭
最好是先發制人,首先攻入敵國,而不要在自己的境內等待敵人的攻擊。
一個國家假使在國內沒有內在的糾紛,在國外不必害怕第三國的干涉,那么在敵人境內去作戰總是利多弊少的。因為這可以使自己的領土不遭到戰爭的蹂躪,讓敵人去擔負戰爭的損失,刺激我軍的攻擊精神,而打擊敵方的士氣。
(三)爭權奪利的戰爭
此戰爭分為兩大類:
1、一個強國為了經濟上和政治上的理由,它會設法奪占在天然形勢上有利的疆界。
2、為了減弱一個具有危險性的敵人的力量,或是遏制它的侵略野心,也可以發動戰爭。
(四)干涉性的戰爭
即使是一個強國,也決不可以忽視任何小國的力量和它的重要性。
1、分類
干涉鄰國的內政和干涉鄰國的外交
為了干涉他國的外交,而引起戰爭的理由,可以分為三點:①受了條約義務的束縛,有援助其他國家的義烏。②為了要維持國際間的均勢局面③使已經發生了的戰爭,不產生某種不利的后果,或是想要在這次戰爭中獲得某種利益。
2、戰術
當一個國家容許他的敵國,無限制的擴張它的侵略野心,而不加以阻止的時候,那么這個國家就是注定要開始衰敗了。而一個二等的國家,假使在適當的時機能夠把它的重量投入,以影響平衡的局面,那么它也照樣可以做國際局勢中的仲裁人。
當雙方勢均力敵的時候,突然有一支新的強大部隊,以第三方面的姿態出現,那么毫無疑問的,這是一個決定勝負的最后因素。
3、將領
能夠同時具有政治家和軍人的修養,對于同盟國以及每一個盟國在戰爭中所應擔負的責任,都有深切的了解。懂得為了公共的利益,而犧牲成見,保持和諧,以達到共同的目標。
(五)侵略性的戰爭
1、戰術
寧可以先下手攻擊,而不要等待敵人侵入,讓我們記著,要克制征服者的野心,最可靠的方法就是在適當的時機,先發制人。
當入侵遙遠的地方,中間要經過很遠的距離時,它的成功多半是要靠外交,而不是靠戰略。要保證成功,第一個步驟就是要使接近敵人的國家,成為我方的忠實同盟國,它可以增援我們的兵力,而更重要的卻是供給穩妥的作戰基地,物資的囤積地區,以及在戰敗時的安全避難地帶。
(六)思想的戰爭
兩國之間的思想戰爭,也同樣可以算是“干涉性的戰爭”,因為它的起因或者是甲方想把某種主義,推行到乙方的境內去,或者是甲方要想摧毀乙方所堅持的某種主義——其結果都足以使甲方干涉到乙方的內政,因而引起了戰爭。
思想戰爭的軍事規律,大致與民族性戰爭相同,僅僅有一個主要的異點。在民族性的戰爭中,這個國家要加以征服和占領,要塞要加以包圍和拆毀,野戰軍要加以殲滅。而在思想戰爭當中,上述的事項都是次要的工作,最大的努力就是要趕快達到作戰的目標,對于細節應該暫時不問,以免延誤。尤其是要經常的注意,不要影響到民族的獨立和領土的完整,以刺激敵方人民的反抗心理。
(七)民族性的戰爭
1、特點
平常最冰炭不相容的分子,在民族抗戰中卻可以結合成為一體。一切在政治上意見不合的人,這個時候都可能攜手合作。
2、一般方略
兵力必須雄厚,與所將要遭遇到的障礙和抵抗能夠成比例,使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來實行安撫政策,用時間和耐性來消磨對方的銳氣,對于當地人民應該恩威并用的手段,尤其要做公正的統治。
(八)內戰和宗教戰爭
(九)雙重戰爭和兩面作戰的危險
羅馬人有一條著名的古訓,那就是千萬不要同時進行兩個大規模的戰爭。
真正的兩面作戰,是應該盡量的設法避免。假使對于兩個國家,同時都有開戰的理由。而等待有了適當的機會,再來算舊賬。
三、軍事政策
(一)軍事統計學和地理
(二)影響戰爭成敗的其他因素
1、民族的斗志對于戰爭的影響極大,軍隊的將領應該盡可能的提高自己部隊的士氣,使他們和主將具有同樣的熱忱,一意以擊敗敵人為其信念。
2、行動的一致才能產生力量,秩序才能產生這種“一致”的情形,而紀律就是秩序的基礎,若是沒有紀律和秩序,則決不可能有戰勝的希望。
3、偶然因素與規律關系
固然歷史上不乏前例,一個偉大的將才反而為庸才所擊敗,不過少數的例外卻并不能構成一個定律。若是過分重視這種偶然性的因素,而忽略了科學和原理在一般情況中的影響,這實在不是一種持平之論。聽憑天命,而不肯盡人事,這是一種非科學的想法。
(三)軍事制度
1、一支精銳的軍隊,在平庸才能的將領指揮之下,也可能獲得勝利;一位名將率領著一支并不優秀的部隊,也一樣可以戰勝;但是假使名將又配合上精兵,那么就一定相得益彰,而勝利也就更有把握了。
2、要建立一個良好的軍事制度——其中首要的部分,就是良好的參謀本部制度,良好的征兵制度,和良好的全國性預備兵制度。
3、在一個長期和平的階段中,要想維持軍隊的實力,這是一件十分值得注意的工作,因為軍隊的實力是最容易退化的。最重要的是提高軍隊的士氣和精神,常常舉行大規模的演習,雖然演習對于實際戰爭而言,也不過是具體而微,但這卻還是訓練軍隊準備戰爭的最好方法。
4、武器的優越可能增加戰爭勝利的機會,雖然武器本身并不能夠獲得勝利,但它卻是勝利的重要因素之一。
5、參謀本部應該傾全力來作戰爭的準備。它的資料室里面應該擁有過去的一切詳細的戰史記錄,以及現在和將來的各種統計,地理、戰略等方面的參考資料。
6、對于敵情的研究應極端重視,主要的對象就是統計和地理,目的是要知道敵人的攻受兩方面的物質能力和精神能力,并且判斷敵我雙方在戰略形勢上的優劣。
7、當決定作戰時,所要擬定的并不是一個整個的作戰計劃——這通常是不可能的——而是一個分層設計的作戰計劃,每一個階段都有一定的目標。
8、俑兵制度的基礎就是金錢,但是征兵制實行之后,金錢的作用已經大為降低。假使英國人認為金錢就可以收買到軍人,那么法國人卻證明了愛國心和榮譽感也具有同樣的效力,而且必要時,還可以用以戰養戰的手段。
9、歷史告訴我們,最富有的國家并不一定就是最強的,更不是最快樂的。從軍事力量的天秤上看來,鋼鐵至少是和黃金一樣重。要使一個國家具有最大的國力,而能夠支持長期的作戰,則不僅需要良好的財政制度,而且還要有明智的軍事制度和旺盛的愛國心。
(四)大軍的統帥
1、若軍有將才
元首直接統率軍隊,是要比任何將軍都要更為有利。一方面因為他只向自己負責,所以遇事可以勇往邁進,而不必多所顧慮;另一方面,他具有最高的權威,可以將一切的資源來作孤注一擲,以來達到他的目的。此外他對于賞罰也具有極大的權限,任何人都不能夠干涉他的行動。
2、無將才
如果元帥并沒有軍事上的才能,或者是意志不堅定,容易受到左右的影響,那么元首親自統兵作戰,會使小人多一個用事的機會。每一個將領都會把他自己的計劃,呈獻給元首看,但是因為他自己的經驗不夠,不一定能夠辨別是非,于是他就會轉而聽信左右親信的意見。
3、若元首對于大軍的統率指揮,感到缺乏信心,那么他同時應該有兩個優秀的將官,伴同著他指揮一個戰爭,一個是具有執行能力的副帥,另一個是學識豐富的參謀人員。
4、選將才
①要想選拔一個真正的將才,那么負責這個挑選任務的人,本身必須要有充分的軍事知識,能夠發表明智的意見,否則他就只好聽信人家的意見,那么就難免于派系的糾紛了。
②選拔一個將才的最重要條件,永遠只是下列兩條
a、精神上的勇敢,能夠負責作重大的決定。
b、物質上的勇敢,不怕任何的危險。
他并不一定要是一個博學之士,他的知識可能很有限,但是卻應該很透澈,他對戰爭的藝術的一切原理,必須要有完全的了解。再其次的就是他個人的品性問題。一個勇敢、公正,而堅定的人,能夠不嫉妒別人的長處和功績,反而還會巧妙的利用別人的成就以來增加自己的光榮。這種人不僅是可以算是有名將的風度,而且甚至于有資格做一個偉大的人物。
所不幸的,這種不忌才的人實在是太少了,凡是庸才就一定必然的妒忌旁人,希望他的部下都是能力薄弱,不如他本人,并且害怕他的部下有了好的名譽。
殊不知身為統帥的人,就應該認清楚這一點,凡是部下的光榮,實際都是他個人的光榮,愈是能夠有容忍的大度,那么成功也就愈大。
(五)民族的尚武精神和軍隊的士氣
1、提高尚武精神的第一個方法:在一切社會和公共生活方面,都應該盡量的保持軍事第一的原則。第二個方法:使那些曾為國家服役的人,對于政府的官吏職務,有優先的候補權,甚至于可以規定某些職務必須服役滿多少年始準充任。
2、軍隊的勇氣和它的軍事精神完全是兩件不同的事情,雖然他們可以產生同樣的效力,但是卻不應混為一談。前者是多少含有一種暫時感情沖動的性質,而后者則比較具有永久性,不受環境的影響,它是軍事制度和將領領導得法的后果,這也是任何具有遠見的政府所應該經常注意的目標。軍隊中應該具有一種內在的紀律,一種勁氣內斂的精神,而不只是注重表面上的形式。
只有軍隊精神才可以擔負重大的責任,一個軍隊能在失敗的環境中挺立不動,其價值遠高于在勝利的環境中勇敢爭先。
3、平時就應該使部隊習于勞苦和疲勞的生活,維持他們的朝氣,使他們對于敵人永遠保持著壓倒的優勢。換言之,就是用一切的方法來鼓勵勇敢,懲罰懦弱,這樣就可以永遠保持著高度的軍事精神。
四、戰略
(一)戰略的定義和戰爭的基本原理
戰爭的藝術可以分為五個主要部分:戰略學、大戰術學、后勤學、各兵種的戰術學,以及工兵的技術。
對于戰略,就好像戰端一開時,一位統帥所要采取的步驟一樣,首先所注意的就是全盤的作戰計劃,以后才漸次的研究到各部分的細節。反而言之,戰術的研究卻是由分而合的,首先從各部分的細節入手,則逐步加以綜合的研究,一直到大軍的作戰指揮為止。
1、“戰略”者——研究的范圍包括以下各點:
⑴選擇戰場。
⑵決定具有決定性的點,以及最有利的作戰行動方向。
⑶選擇和建立固定的基地和作戰區域。
⑷不論是取攻勢或守勢都要選擇目標點。
⑸決定戰略正面,防守線,和作戰正面。
⑹選擇作戰行動線以達到目標點,或戰略點。
⑺對于一個特定的作戰而言,應選擇一條最好的戰略線,加上它的各種變化,即足以包括所有的各種情形。
⑻決定可能使用的暫時基地和戰略預備隊的兵力。
⑼研究軍隊的調度和行動。
⑽研究補給中心的位置與軍隊行動的關系。
(11)研究要塞在戰略上的意義,以及攻城戰的方法。
(12)決定各種可以構筑野戰工事的位置地點。
(13)研究必要時分派支隊兵力的技巧。
2、大戰術所研究的對象
⑴戰斗中陣地和防線的選擇。
⑵在防御性戰斗中采取攻勢。
⑶各種不同的戰斗序列。
⑷遭遇戰
⑸奇襲
⑹領兵進入戰斗的安排
⑺對于設防陣地的攻擊。
⑻突襲
(二)戰爭的基本原理
對于一切戰爭行動,具有一條偉大的原理:
①利用戰略上的行動,使我軍的重量,連續的,投擲在一個戰場中的決定點上面,同時也投擲在敵人的交通線上面,而盡可能的不危及我方自己的交通線。
②設法用大吃小的辦法來擊敗敵軍。
③在戰場上,也是要把我軍的主力用在決定點上面,或是用在有最先擊破必要的一部分敵軍戰線上面。
④應該作這樣的安排,使這些主力不僅用在決定點上,而且還要切合時機,并且具有充分的力量。
(三)作戰的體系
1、攻勢
從精神上和政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