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家兩三天,挑一兩本小說來讀。發現一天讀一本小說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之前帶了一本到學校,結果一個學期后那本書只看了十來頁,倒是后來清明節放假在家一下子就讀完了。之后就一直采取這種方法,挑固定的一兩天來讀一本小說。
每天讀一些的方式對我不太適用,常常看幾天就堅持不了,而且小說的情節很容易被自己時間上的拖延而顯得無比拖沓,常常看了后面忘了前面。
讀小說最難上手的階段就是前面幾三四十頁,對于一本三百頁左右的長篇來說,前三四十頁往往都是作者的各種鋪墊介紹,很容易讓人看的昏昏欲睡,而且有些小說錯綜復雜的人物更是讓人看得腦中一團糟。但是看完前三四十頁,情節往往就進入高速發展的階段了,那時候看小說的樂趣就水到渠成了。
平時看小說,我基本把五十頁作為一個分割點。這樣一來,一本書大致分成了六個部分。這樣不容易因為閱讀緩慢產生挫敗感,因為當你想到已經閱讀了六分之一,總比還有兩百五十頁的感覺好。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你看到五十頁的時候,往往不是某個章節的結束點,如果情節還不錯的話,你就會繼續閱讀下去,很快,你離下一個五十頁的終點又近了一步。
總之盡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閱讀完對于一本小說的第一遍閱讀是很重要的。雖說書是要精讀的,但是如果你一遍都讀不下來更何談精讀啊!把一件事越拖越長往往離失敗就不遠了。所以現在我平時寧可不讀小說,要讀的時候就專門挑一個時間來讀,且盡可能在兩三天之內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