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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有關」,得先搞清楚「我」是誰,再弄明白「那些事與我有關」,最后是「與我有關」有什么用。
「我」是你想影響的哪個人或者群體,以釣魚為例,「魚」就是「與我有關」的「我」。以微商為例,「我」就是買方。以微博為例,「我」就是粉絲。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與我有關」事項的范圍逃不出一個「利」字,具象就是杜子建老師說的酒、色、財、氣、名。
知道這些有什么用?利益交換。為了釣到魚,你得先施「餌」;為了賺到錢,你得先提供差異化產品;為了漲粉絲,你得先寫出有血有肉有靈魂的內容。
「交換」成功的關鍵是你要交換的東西能不能達到「我」的心理預期「度」,從正面講,如同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說的百分比,「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從反面講,就是「所謂忠誠,只是因為背叛的籌碼不夠」。
「與我有關」提供的是一種價值取向,從我為人人到人人為我,這與「用他人舒服的方式,說對自己有用的話」是不是有異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