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說了個事,讓我挺感慨的。
她室友上午沒出門,下午出去發現放在樓下的自行車不見了,于是便報警了。
警察很快趕過來了,問了大概情況,說可能由于自行車沒有鎖,有人路過走累了騎走了,晚上說不定就會還回來的。
然后警察很淡定地給了朋友室友一張名片,說如果自行車還回來了,打電話告訴他一聲。說得好像真的會還回來似得,整個感覺這警察辦事很不靠譜啊,難度丟失的自行車還能長腿跑回來嗎?!
室友朋友有點小郁悶,抱怨了句,車子沒了還得走去學校。然后,帥氣地警察叔叔自告奮勇地表示他可以送她去學校啊!
天啦擼!丟個自行車還能跟警察來個艷遇,也不錯嘛。
晚上,朋友室友從學校散步回來,發現自行車真的又在原處了。
嚓,還真有這么神奇的事!
原來警察叔叔木有開玩笑,逗人開心啊。
現在我們騎自行車少了,想想咱們那么會兒小學初中時候,還是有很多小伙伴騎車上學的,自行車也沒少被偷過,越新越容易被偷,有過還回來的好事嘛!
記得大學時,提前一年畢業的師兄,送了我一輛自行車,被我扔在車庫不聞不問大半年,沒想到畢業實習時幫上了大忙,車子還算新,也挺好使的。
結果被我們班男生借去用一天,晚上放在宿舍樓下一會兒,就不翼而飛了。
也是神奇的事,一小會兒時間,車子就自己長腿跑了,再也沒回來過!
再后來上班了,離得不是太遠或是公交不方便的同事,會選擇騎電瓶車上班。偶爾聊起來,得知他們誰都有過電瓶車被偷或是電瓶被偷了、車還在的經歷啊,一說起來他們都氣的牙癢癢。
所以,在我們的概念里,丟失的自行車就是被偷了,也是不可能再失而復得了。
難怪一開始覺得,那個警察的思維、處理方法很不靠譜,原來我們不在一個維度啊!
記得去年四月份的時候,去華盛頓看櫻花,住在郊外,每天搭地鐵去市里。一天早上下大雨,急匆匆撐傘進了地鐵站,把傘收好就放在站臺等候區的凳子邊上了,地鐵來了趕著上車,傘就忘記拿了。
過了好多站,發現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這才想起來傘忘了。想著這里的地鐵站出口應該沒有及時賣傘的地攤,正好也不趕時間,干脆坐回去,抱著一絲僥幸的心理,希望傘還在。
心想考驗美國人素質的時候到了,畢竟那會兒下著大雨,上車下車的人很多,順手撿一把沒人要的傘也正常。
可老美真就是那么懶啊,下那么大雨,一個個落湯雞似得,也沒人去撿那把凳子邊上的雨傘,好像平日里下雨,他們一般也不喜歡撐傘,直接淡定地淋著,不知道有沒有這個原因。
我一個朋友在公交車丟了錢包,放在牛仔褲屁股口袋里,坐著無意蹭出來了,下車時也沒感覺到,沒想到在一個月之后竟然收到公交公司的寄到家里的信件,通知去認領,也是夠意外了。
失而復得的心情總是讓人感覺特別神奇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