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不是一個擅長寫作的人。
閱讀、思考、寫作,三者當中最難的,應該就是寫作了。你閱讀一本書,或細細品味,或快速瀏覽,注重的是看,是映入眼簾的沖擊和驚喜;當你合上這卷書,腦海中回憶起所有讓你印象深刻的詞句和故事時,思考變得容易起來;而要你真正提起筆尖,記錄下你的感受和心情,你又需要重新組織語言,糾結于如何才能更加準確地表達所想所感。到底如何才能把我想說的都精確地復制出來,你覺得有萬般言語要去描繪,提筆時卻總得猶豫躊躇一番。
我喜愛閱讀,也酷愛寫作,因此更得常常磨練自己。有時候會縝密嚴謹地開啟寫作,像是將要完成一個宏偉工程,啟程前得收拾好桌上一切雜亂的東西,洗手,靜心,深思熟慮后提筆寫下第一個字,仿佛那個字或那句話,可以代表今日我所寫的所有。這句話若是寫得好,文章就可以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寫作也變得逐漸順利起來。若是寫得不好,就感覺今天無論怎樣努力都達不到想要的效果了,文章注定是干癟晦澀缺乏情感的。
這就好比在超市購物架上精心挑選一把牙刷,外形、顏色、柔軟度,一切都是不可馬虎的。若是挑的好,以后每日清晨起床,光是想起這把牙刷,都覺得開心不已;若是挑的不好,那每日的郁悶都會從那一把牙刷開始了。對于有些人來說這聽上去很荒謬,因為寫作就僅僅是寫作,就好比你挑來挑去,牙刷就還是牙刷一樣。然而對于內心在意寫作的人而言,那一個字或一句話的分量,恐怕只有她自己才能體會了。
有時候我卻也很隨性,想到什么寫什么,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的初中語文老師。我愛看書,卻不愛寫。那時候學校要求學生每周一篇日志或隨筆上交,我屬于火燒到屁股才著急的那種學生,往往都是到了周日晚上才開始著急作業的事情。數學是最難的,耗費掉我很多精力;英語語法練習也需要認真琢磨琢磨才能過關;唯有語文隨筆,嘿,隨筆隨筆,隨便寫點什么都可以。
因此我往往是趴在床上睡前的二十分鐘完成了寫作,想到一個小物件或小過往,繼續深入,寫寫我對它的印象和感受,抒發抒發情感,也就七八百字了吧,完成。而偏偏語文老師是最認真仔細的,她會把我的文章逐字逐句地看完,然后在文章最后寫上滿滿的鼓勵。我本是一個不怎么認真的學生,敷衍了事卻獲得老師的滿心期盼,任是我再怎樣不上心,都得端正端正態度了。于是隨筆還是隨筆,卻不再是隨便寫寫湊字數的文章了,久而久之,臨時起意的想法也能賦予豐富的情感,而隨筆也變成了我最愛的寫作形式了。
初高中的時候最喜歡寫的是游記和讀書筆記。游記洋洋灑灑的節奏我很喜歡,不需要非得像徐霞客那般把所到之處的景色描繪地入木三分,只需要寫出今天我和哪些朋友去了哪些地方,最難忘的事情和景點是什么就可以了,也不需要斟詞酌句,寫得開心就好。讀書筆記更簡單,多回想一些書中印象深刻的段落,摘抄下來,寫上一兩百字的評語,認真收好,看著筆記本漸漸增厚,內心的滿足感也日益增加。
上了大學,越來越多地接觸社會,發現我對于社會事件的認識也變得成熟起來,于是開始慢慢地在“簡書”“人人網”上寫一些感悟和體會。有時就僅僅是抒發自己的想法,有時會編成一個微小說,創造幾個人物,賦予他們情感,讓他們代替我去探索這個世界。寫作是另一種閱讀,往往自己把自己陶醉了。
萬般歸宗,寫作的基礎在于閱讀,書籍知識的豐滿程度直接反映在寫作功底上。所以你看,寫作也不是那么困難的事情。堅持讀書,堅持書寫,就算它只是一把日常牙刷,也會帶領你開啟每日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