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分合合了八年的春嬌和志明,這一次終于要走進婚姻。
有人說,這一對談起戀愛來太折騰了,累不累呀。但不可否認的是,雖然折騰,可他們的愛情還是令人羨慕的。
志明太幼稚、愛玩,出去遛狗、玩滑板都能撩到辣妹。
春嬌又太作,疑神疑鬼,沒安全感。
他們也曾分手,各自找了別人。
談戀愛這種事,如《圍城》里說的,不容許有第三者旁觀。
更何況這第三者看的姿勢還是,虎視眈眈。
春嬌和志明最終走到了一起,因為他們的世界只有彼此,外人無從插足。
然而電影始終只是電影,現實里,不是每一個男人都是志明,都能對他的春嬌死心塌地。
1
所有故事源于一頓火鍋。
上個月,我男朋友帶我去吃了一家火鍋店,位置挺偏。
我問他怎么知道這家店,他說聽同事講的。
當時我就覺得很奇怪,因為我們倆都是對吃不怎么熱衷的人,平時不會記這些東西。
大概是女人的直覺吧,那天晚上趁他洗澡,我偷偷翻了他的手機。
直接打開微信,搜了關鍵詞“火鍋”。
有好多條,其中有個人的頭像是個我不認識的女孩子,她說,“我知道A城有一家火鍋店很好吃。”
就是我們吃的那家。
我繼續翻他們的聊天記錄,他們幾乎每天都聊,一開始是游戲里的事,后面越來越曖昧,還互相爆了照。
直到一個月前,男友對她說,“我還缺個女朋友,不知道某人愿不愿意”。
后來的事就不想說了,反正我們分手了。
我當然知道翻人手機是不對的,但外人請別來道德綁架我。
如果不犯這個錯,我大概會一直錯下去。
2
我自己引狼入室過,是辦公室一個關系不錯的同事。
我和男友都喜歡攝影,我們有個攝影小隊伍,幾個人經常趁著天氣好的周末去拍照。
同事那一陣子剛跟男友分手,整天郁郁寡歡。我叫她跟我們一塊兒出去玩,她不會拍,就給我們當模特。
她長得很秀氣可愛,皮膚好,而且表情靈動,拍出來特別好看。
之后,她就經常跟我們一起出去。
她說想拍寫真,覺得我們幾個里我男友拍得最好,所以想找他幫忙拍一個。
我男友經常接這種活,我就替他同意了。
拍寫真那天我有事,也沒跟去。沒想到這倆人一來二去勾搭上了。
我跟他分了手,還打電話把同事罵了一頓。
同事沒多久辭職了。
斗了小三,踹了渣男,一切都很順利,很瀟灑。
可只有我知道,在深夜,抱著我們以前一起拍的照片,哭到想推開窗戶跳下去。
3
和前男友分手的導火索,是他前女友的父母。
那時他定期打電話問候前女友父母,逢年過節必帶上東西探望,那兩位老人有什么事打個電話,他就過去了,比對自己爹媽還上心。
我心里當然不舒服,你對前女友父母這么好,這不是明擺著舊情難忘嗎?
他嫌我小心眼,說他前女友出國了,父母在國內沒人照顧,跟前女友沒關系。
后來前女友回國,他們倆去了酒店。
我為什么知道呢,因為他大概忘了我之前用他手機登過自己賬號,他直接用我那個賬號定的房間。
有些東西,就算別人不要,也不會是你的。
4
我和男友一個公司,不同部門。
今年一月份,他們部門新招來個實習生,一個小姑娘,跟著我男友。
有一天,他們部門有個跟我熟的同事叫我注意一下那個姑娘,說她在辦公室里老是黏著我男朋友,什么事兒都去問他,什么事兒都手把手教。
說那姑娘嘴甜,整天“陳哥”、“陳哥”地叫著;手也巧,經常帶自己烤的小餅干小蛋糕分給大家,大部分都給了我男友。
同事說,倆人看著不對勁。
那之后我就警惕了,經常去他們辦公室串門,刷存在感。
偶爾還開玩笑似的警告男友,別勾搭人家小姑娘。
但并沒有什么用。
有天他加班,我下了班跟他打完招呼就先走了,到家后發現鑰匙落在公司,又折回去拿。
恩,就是常見的那種情節,空無一人的辦公室,他在敲鍵盤,那實習生小鳥依人地倒在他身上,摸著他的臉。
我當時不想直接撕破臉鬧得難看,沒去拆穿他,想兩個人靜下來好好談談。
可回到家,他死活不承認,說我肯定看錯了。
大哥,現在明星拍吻戲都不用借位了,您這是演哪出?
我提出分手,他還說我拿不出證據,是在無理取鬧。
有人說,渣男最擅長做的就是逼你說分手,此言不虛。
5
男朋友的女哥們兒和女朋友的男閨蜜一樣,都是一種神奇的生物。
我男朋友之前有個好友,女生,認識很多年了,關系特別好,但我一直不喜歡她。
有時候那女生晚上一個人在外面,不敢回家,就叫我男友去接;
跟別的男的相親,要我男朋友作陪,說是“把關”;
就連她同學聚會,也要叫上我男朋友,因為他大學時跟那女生的同學都混熟了。
我跟男朋友提過好多次,說你們關系是不是越界了。
他卻說我想多了,他只把那個女生當好哥們兒。
有天晚上,十一點多了他還沒回來,我急性闌尾炎發作。
當時肚子疼得厲害,打電話給他時話都講不利索了,他讓我去買點止疼片,說那女生失戀了,晚上得陪陪她。
第二天下午,我都做完手術了,他才跑來醫院,說昨晚喝大在她家睡著了,我別過頭讓他滾:她失戀你也失戀,你倆正好一塊兒過吧。
6
和前男友異地戀,被劈腿。
那時候異地兩年,他專業需要,一直很忙,我總是那個可憐巴巴說“你怎么又不找我”的小怨婦形象。
有一次我實在委屈,一直憋著不聯系他,看他啥時候能主動聯系我。
三周過去,我憋不住了,給他打電話,他不接。微信上、QQ上都找不到他。
除了這些通訊工具,我根本沒辦法聯系他。
又過了幾天,我趁周末去了他的學校。
卻得知他有了新女友。
他說,這么久沒聯系了,我以為我們已經分手了。
他說,我是分手之后才開始追她的。
他說,對不起。
哦。
7
聽人說,我那個沒緣分的前任,下個月要結婚了,和他的相親對象。
他們相親的時候,我倆還沒分手。
去年國慶,前任帶我回家見父母。他父母表現得都挺熱情。結果我們倆一回上海,前任就跟我說,他父母不同意。
理由我早就猜到了,他們家嫌我學歷太低,一個大專生配不上他一個重點大學的本科生。
那時候我意外看見了他與父母的聊天記錄,他媽媽說“她怎么沒有一點自知之明”。
我很自卑,但他叫我不要放棄,說他一定能說服他父母。
沒過多久他又說,他父母叫他回家相親。
他給我看了相親對象的照片,很有氣質的一個女孩子。
我當然不放心他回去,但他很聽父母的話,說去應付應付,順便做做二老的工作。
可回來之后,態度就變了,說家里實在反對得厲害,擔心把母親身體氣壞,我們還是算了吧。
他要跟相親對象結婚了。大概是對方條件更好,心動了吧。
以前一直以為,學歷、工資、家庭都不會絆倒我們,“我愛你”就是我們之間最大的門當戶對。
現在想想,下一次遇到喜歡的人,最先想到的或許不是表達愛意,而是考慮自己配不配得上。
“當然是原諒ta啊!”
這句話是網絡上的調侃,可往往成了很多女人們的選擇。
憑什么背叛要被原諒?
電影《脫軌時代》里,張靜初飾演的女主角和出軌的丈夫離婚,有人勸她,因為她還帶著孩子,可她說:
“我離婚是我還要尊嚴,我離婚是因為我沒法自欺欺人地活著。”
談戀愛是為了開心,結婚是為了幸福。
像這種忍氣吞聲的愛情和婚姻,為什么還要堅持。
不如像張小嫻說的那樣,寧愿高傲地發霉,也不要委屈地戀愛。
故事源自槽值讀者,配圖出自日劇《我的危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