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燦燦的稻田,綴滿果實的果樹,那一串串飽滿充實的稻穗,那一顆顆色彩誘入的果實,承載著農(nóng)民一年的收成,所以秋天對于農(nóng)民來說是豐收的季節(jié),是值得欣慰,是值得慶祝的季節(jié),然而就在這美麗的季節(jié),為何成為古時罪犯最忌憚的季節(jié)?
古人眼里“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相對相應(yīng),而秋,“五行”中屬“金”,不僅是代表著豐收,同樣代表著草木肅殺凋零!所以在古代有了“春夏行賞,秋冬行刑”這一說法。秋季順其自然的成為罪犯最為忌憚的季節(jié)。
有關(guān)“秋冬行刑”的記載,最早見于《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西漢時期行刑的時間在農(nóng)歷九、十、十一、十二月,除謀反、謀大逆等罪犯即時處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進行。 。到了唐代,死刑執(zhí)行的時間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從立春到秋分,除犯惡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殺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決死刑。唐代這一規(guī)定一直為后世采用,一直沿用到清朝末期。
所以在古裝影視經(jīng)常可以看到這樣一個鏡頭:審判大人,對死刑犯人宣判時,都會墜上“秋后問斬”這句臺詞。
古代“秋后問斬”逐漸從一種觀念,到被人們普遍接受了。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綿延了數(shù)千年,而到了近現(xiàn)代死刑犯行刑時間也變得靈活,不再局限于秋季,只要犯了死罪,任何時間都可以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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