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站文章均為宋沅君原創,請不要私自轉載或使用。有事請留言,私信。
作者:宋沅君
6月23日下午13點40分,《錦繡未央》抄襲另10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公開開庭審理。2017年1月4日,網絡小說《錦繡未央》(原名《庶女有毒》)被11位作家共同起訴抄襲案立案,4月23日,朝陽法院已經開庭審理了11位作家訴《錦繡未央》抄襲案中的追月逐花訴《錦繡未央》抄襲一案,涉及作家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另外10案則于6月23日下午一并審理。
網絡文學從誕生到現在20多年的時間里,創造了許多神話,也引起了諸多批評和爭議。其中,網文抄襲成風,原創陷落,形成惡性循環,這恐怕是網文發展到現在為止,最令人詬病的地方,沒有之一。單論近幾年,幾乎所有的熱門網文IP,都深陷抄襲丑聞。從《步步驚心》《甄嬛傳》《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錦繡未央》,到現在正在熱播的暑期大劇《楚喬傳》原著《11處特工皇妃》等,涉及段落描寫、篇章結構、人物設置、情節走向、文本意境、文字風格等方面的各種抄襲,程度之大,令人發指。最具代表性的比如《錦繡未央》,全作共計265萬多字、294章,據網友耗時三年時間收集舉證,只有9章未涉抄襲,多為整章復制,一共抄襲了200多部小說。
無IP,不抄襲。熱門網文IP抄襲泛濫成風,而改編成影視劇是其抄襲行為被拿到臺面上曝光的誘因之一,在此之前,它只是在貼吧論壇中小范圍被提及。改編大大加快了IP變現的速度,也將網文抄襲推向了大眾關注的焦點。抄襲與IP本身要求的原創性和商業價值是完全矛盾的,但它仍無可阻擋地導向了巨大的商業利益。究其原因,是全社會版權意識的普遍低下造成了這一結果。
影視公司購買涉嫌抄襲的網文IP,漠視其存在的版權問題,視抄襲為宣傳炒作的噱頭,非法謀取利益。在網文全版權開發的誘惑下為名利鋌而走險進行抄襲的作者,為抄襲作品的連載、刊登、出版大開綠燈的網文平臺和出版社,對聲名狼藉的作品和作者大肆追捧的讀者,這每一個環節都成為了抄襲的保護傘。
網文抄襲的現實悖論,是社會誠信道德和公平公正缺失的冰山一角,是對原創作者辛勤勞動的踐踏。如果不改革這種現狀,IP本身會淪為一個笑話,IP改編及隨之而來的商業利益都將變成非法操作和非法收入。一旦抄襲的網文IP改編獲得成功,這種成功推而廣之,要么引發更多的抄襲,要么讓人們只看到它的成功,而對抄襲行為視若罔聞。這無異于充當了抄襲的又一推手,只會讓抄襲更加張狂恣意。揭批、制止和懲治抄襲,才能還IP界和原創界一個干凈的創作土壤。
然而,在知乎、豆瓣、微博等社交媒體上傳得沸沸揚揚、證據確鑿的各網文抄襲事件,到了訴諸法律的時候,很難掀起真正的風浪?,F行《著作權法》對于抄襲、借鑒和引用他人作品的界限規定得十分模糊,對于那些通過網絡寫作軟件或其他手段拼湊起來、動輒幾百萬字的網文,要進行抄襲舉證和抄襲判定,更是難于上青天。即便發起維權訴訟,原創作者維權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過高,就算法院判定抄襲成立,所獲賠償也只能算是聊勝于無。
在網友所列的抄襲排行榜上出現的網文,大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它的成功和人為賦予的商業價值,成為粉絲們反證抄襲正當性的理由。大多數被抄襲的、名不見經傳的原創作者,反而失去了保護自己作品、維護自身權益的底氣,對抄襲只好聽之任之、高高掛起。
羸弱的著作權法,固然不能為原創作者的著作權益提供一勞永逸的保護,但網文生產、傳播與消費的機制,才是造成抄襲之風惡性循環的深層次原因。在網文平臺上,作者創作、讀者閱讀的過程幾乎是同時進行的,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過程,沒有一個有效的機制可以防止抄襲(即便有,也是形同虛設),也無法進行事先審查。刨去關于版權的各種霸王條款不說,以利益為驅動的網文平臺,對待抄襲也一直是縱容包庇、多方維護。
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錦繡未央》以《庶女有毒》之名在網絡連載期間,其平臺瀟湘書院曾多次收到對這部作品抄襲的舉報,一直采取不予理睬的態度。在小說出版實體書之際,瀟湘書院為《錦繡未央》發表了一則辯護通告,并對舉報這部作品抄襲的全部作者做了封號處理。直到2016年11月,電視劇《錦繡未央》播出,抄襲風波愈演愈烈,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之下,瀟湘書院才不得已將《庶女有毒》全部下架。但與此次抄襲相關的責任方,抄襲作者與瀟湘書院仍舊并未因此受到任何處罰。而其他涉嫌抄襲的網文及改編劇本,也只是采取刪除抄襲內容的方式,來規避風險,然后繼續投入使用。
要讓網絡文學健康發展、讓原創文學的實質得到彰顯和褒揚,首當其沖的是將網文抄襲的惡劣現象全部掃除干凈,改革網文創作和營銷機制,讓更多原創作者的作品得到推廣。一定要讓抄襲者付出最大的代價,讓抄襲見光死,才能對抄襲起到遏制作用。建立切實有效、約束力強大的審查、糾錯和懲處機制,比如,在創作階段,網文編輯要加強原創審核,對于涉嫌抄襲的網文和作者,要立刻昭告、警示、下架,阻止其進入傳播。在傳播階段,凡涉抄襲的網文,一經證實,一律停止傳播,讓它從網絡、出版及影視游戲改編等各個渠道消失蹤跡,徹底阻斷其全版權開發之路。
只有將抄襲連根拔起,才能真正剎止網文抄襲之風。同時,填補《著作權法》的空白,建立完善的網文平臺行業規范,才能真正為網文原創作者的創作保駕護航,網絡文學才能逐步提升其原創能力,獲得踏實而長足的發展。(宋沅君)
【聲明】本站文章均為宋沅君原創,請不要私自轉載或使用。有事請留言,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