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萬維鋼老師的一篇書評時,有同學評論說他有些過度解讀了。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好的書評是書的一部分,有從自己角度出發的解讀才叫讀書,否則那只能叫做看書。有時讀一本書沒有必要按照作者的寫作順序讀完,然后拘泥于書中觀點將其精確地轉述出來,那是一種信息整合的方式,但讀書只做到這種程度還是不夠的,很大程度上這也會失去親自去讀一本書的意義。
書和書評之間的關系像是教材和教輔一樣,教輔就是幫助我們加深理解的,不過很多教輔中個別題目會出現錯誤解答,或者有些題目只是出題人的主觀想法,這都是可以理解的。當然歷史上也有那種人,把原書看作是教輔,然后自己反推出一本教材來。古時候我們對于儒學的解讀主要有兩大派別,一幫堅持讀書是要我注六經的,一幫卻認為讀經是要六經注我的。我們實際讀書過程這兩者可能是交叉進行的,但如果讀書一定要有個最終目的的話,我是傾向于六經注我的。
另外,人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體現狐貍與刺猬的思維差異。狐貍知道很多事情,但是刺猬只知道一件事情,反映在思想上兩者是全面和深刻、模糊與確定的區別。讀書這件事情上,有些人喜歡讀透一本書,有些人喜歡多讀幾本書,我大概是屬于后者的,好讀書而不求甚解。不過刺猬想要做得更好,是需要向狐貍學習的,反之亦然。
今天我們接著聊聊“本能”這個話題,我讀的這本書叫做《本能2:為什么我們總跟自己過不去》,作者是邁克爾·卡普蘭與他的母親埃倫·卡普蘭。書中從男女情感、人際關系、大腦感知、認知錯覺、道德推理、經濟生活、思維方式等七個角度探討了人的一些本能起源,主要涉及了些人類學、社會學、行為學、心理學和經濟學等方面的知識,現在我們在研究人自身時也主要是用這幾個方面詮釋的。
對我來說這本書并沒有提出非常新穎的論點,卻提供了一些有意思的論據。下面一起看一下我覺得有意思的三個問題。
1.我們的擇偶標準是不是一種本能?
很大程度上是的,我先回答再解釋下。為什么只是說很大程度上是呢,因為現代生活中文化的影響越來越大了。我們知道生物進化有一種滯后性,對人來說進入農業社會以后,穩定安逸的生活顯得人類整體上的演化好像是停滯了,但實際上人群里基因突變發生的比率可能沒有變化,而且我們的基數比過去更大了,科技、經濟等等各種文化對于人本身的演化可能在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進化論中的觀點是,決定物種演化主要有兩種因素,一種是自然選擇,一種是異性選擇。擇偶標準就是對這雙重選擇的一種應對之道,或者說是百萬年來各種隨機性選擇下所形成的一個標準答案。現代生活中出現了愛情、浪漫等等文化概念,我們的擇偶標準也有了一些新的細節變化,但從本質上來說這些變化依然是符合那些標準答案的,是建立在最初那個測試版本之上的。它像家訓一般,從幾萬年前我們的老祖宗那里一代代傳下來,告訴我們家里的媳婦或女婿應該是啥樣的。
有個說法是男人和女人是兩種不同的物種,雖然有些夸張但也不算違背事實情況,如果在游戲中,男人和女人就是屬性不同、技能迥異的兩種職業,在現實中我們稱這兩種職業為狩獵者和采集者。這種差異也體現到他們各自的擇偶標準中,在很久以前,理想男人的征婚廣告可能是這樣描述的,成功的狩獵者,廣為尊重,有幾塊赭石卻很少使用,高大、有著寬寬的肩膀和魅力的毛發,喜愛孩子,但目前無子,準備進入婚姻狀態,年齡比你大四到六歲。理想女人的標簽可能是這樣的,年輕、身材勻稱、是嫻熟采集者的女兒,擁有完美的腰臀比例,忠貞、克己、謹慎、對小錯寬容,喜愛孩子但目前無子。
2.為什么心情差時不宜購物?
行為經濟學中有一個概念叫做“稟賦效應”,講了我們在經濟生活中一種常見的心理現象,具體是指當我們一旦擁有了某項物品時,我們對該物品的估值要比擁有之前要大大增加,我們俗話說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亦是同理。稟賦效應的發生原理可以用損失厭惡來解釋,就是說人們面對同樣數量的收益和損失時,認為損失更加令他們難以忍受,同量損失帶來的負效用大約是同量收益的正效用的2.5倍。
一個經典的案例是丟票問題,你想一個人去看場電影,票價是50塊錢,如果你在買票前發現丟了50元,你還會買票嗎?如果你在買票后發現票弄丟了,你還會買票嗎?理論上看兩種情況是一樣的,但實際上票丟了后再選擇購票的比例小于前一種情況。我們買完票之后,已經把票內化成了我們自身的一部分,當票丟了后我們在心理感受上會覺得損失的要遠遠大于50塊錢。
但是這種稟賦效應只會在我們情緒是積極的或者是平靜的時候明顯,當我們處于消極情緒時它就消失了,甚至更糟的是此時我們可能會低估自己擁有物品的價值。不高興時我們會出售所擁有的來減少損失,舒緩那些消極情緒,我們會買一些超出實際價格和需求的物品,這在當時可能使我們覺得物美價廉,等平靜下來后,稟賦效應反過來又讓我們覺得物超所值。因此心情壞時去購物,就像肚子餓時去超市一樣危險。
3.人類愚蠢行為有哪些基本定律?
這是個充滿錯誤的世界,回頭看看人類歷史,除了愚蠢還是愚蠢。其實不論是生物也好,社會也罷,它的演化方向都是單向的,從統計學的概率上來說錯誤出現的概率要比正確大得多。愚蠢和智慧只是基于人類視角的不同分類,它們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多樣性的一部分。
1987年,意大利經濟史學教授卡洛·奇波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啟發性的基本法則,并將其稱為人類愚蠢五定律。他根據人的利己性和利他性兩個因素將人分成了聰明人、老好人、搶劫者、愚昧者四種。具體分類和五個定律如下:
第一,從始至終每個人都無可避免地低估周圍活躍的愚昧者數量。開篇的第一個法則就振聾發聵,聽起來似乎不太樂觀,但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愚昧者和愚昧行為的數量并不會隨著我們的主觀意見的改變而增減。
第二,某個人是否愚昧的概率獨立于此人的其它特性。每一個人,無論是藍領工人或白領精英,飽讀詩書或笨手笨腳,出口成章或精通街罵,都可能是愚昧的人。并且這種無知的人平均分布在社會的每個階層。諾獎獲得者中愚昧之人的比例與奧運游泳運動員的不相上下。
第三,愚昧者在自己并不獲得收獲的情況下,給其它的團體或個人(甚至自己)帶來損失。打人的醉漢、追尾的司機、假摔的球員、以及耍脾氣讓整個團隊功虧一簣的網游玩家,都是些愚昧的人。奇波拉認為,他們的行為根本上沒有邏輯也沒有經過思考,理智的人很難理解這類人做事的方式。
第四,不愚昧者始終低估愚昧者的危害程度。不愚昧者總是忘記一點,在任何時間、場合與條件下,與愚昧者打交道或建立關系必定是一個帶來損失的錯誤。當我們知道某些人是愚昧的,甚至知道他們的危害,我們仍將其留在自己身邊。千百年來,大庭廣眾下與日常生活中,無數個體忽視了第四定律中的事實,給人類文明帶來了無可估量的損失。
第五,愚昧的人是最危險的人。的確,愚昧者比搶奪者更加可怕。自私的人至少會給自己帶來好處,愚昧的人則將整個社會拖入泥潭。控制愚昧之人是我們整個社會,特別是那些有智慧的人,必須承擔的沉重責任。
我覺得現實生活中這四類人的博弈可能是無比復雜的,而且每個人在不同領域的身份也可能是不同的,一個人既可能是聰明人也可能是愚昧者,一個人既可能是老好人,同時又是一個搶劫者。也許我們要做的是認清自己的真實處境,然后扮演好自己真正喜歡的那個角色。
這是今天的三個問題,你有沒有跟自己過不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