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段“女法官呵斥男律師”的視頻在網上流傳。
仔細看了一下,其實“呵斥”也說不上,我從法官的話中讀出的更多是焦慮,那種自知對庭審把控不了的焦慮。
視頻里,女法官三次打斷律師的話,核心就是:廢話少說,節約時間。
法官人少案多,對辦案質量要求卻一天比一天高,加上員額制一折騰,法官的壓力與日俱增。
身為律師,從幾個方面就能感受得到案件的極速增加——
前幾年,長沙基層法院每年受理案件數量過萬的很少,但這兩年,年中立案時案號就已經到了八九千。
以前,一上午開兩個庭的很少,一般是把公告送達的案子排在一起,因為一方當事人缺席不會發表意見,所以庭審時間比較短;但今年,在中院碰到過一上午開四個庭,在高院都碰到一下午開三個庭。
審判庭越來越不夠用,經常有法官很抱歉地安排我們在會議室、調解室甚至法官辦公室開庭,因為審判庭排滿了。
……
案件多了,法官怎么會不想提高點效率?
庭審時,法官會提醒雙方,說要點,不重復,可以庭后補充書面意見,目的就是控制庭審時間。
但是這位法官,在律師還沒開口進入正題,就三次重復提醒,本身是不是在耽誤庭審進程呢?這樣三番四次打斷律師,難道就不能預見到會引起律師的反駁而進一步耽誤時間嗎?
從業十幾年,從自己水平不夠到現在,也見識過不少法官,對法庭的掌控真的是需要經驗的。
首先,排期前就可以根據案件復雜程度、當事人人數、證據多少、有沒有證人出庭等情況,給每個案子合理的時間,不浪費又要留有余地,必要時可以安排庭前會議,用于交換證據、確認無爭議事實等。
其次,一開庭觀察到庭人員,對于雙方有律師的可以在宣布法庭紀律等環節簡單點,發現雙方矛盾較深、旁聽人員可能干擾庭審等情況,可以提前通知法警到庭維持秩序,對于當事人沒文化、難理解、講方言的還得多一點耐心,增加一點時間預算。
第三,法官自己要善于傾聽,善于歸納,法庭調查是不是能一下問到點子上,是不是能馬上理解雙方的陳述,是法官能不能快速總結爭議焦點的重要因素。有一次開庭,我不得不花大量時間跟法官解釋收貨單上的收貨地址就是合同上的送貨地址,當時要是我也能呵斥的話……嘿嘿。
第四,訴訟是由多人共同參與的,如果有人步調與自己不一致,法官要么馬上想出對策HOLD住場面,要么就必須接受,順其自然,畢竟庭審要完成的法庭調查才是首要任務,查明事實和提高效率,哪個優先不言而喻。
對老百姓而言,法院就是說話的地方,律師就是幫自己說話的人,如果法官頻頻阻止律師說話,當然會引起反感和反彈,一旦招來類似這次新聞的全網抨擊,法院要調查,法官要解釋,官媒還要公布結果,不是耽誤了自己和別人更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