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早戀的親身經歷者!八零后的我,那時候上高二,一顆懵懂的心突然開了竅!和同學校的一個初三小學妹產生了感情!當然,我的結局也未能免俗!耽誤了學習,最后也沒能收貨愛情!
我捫心自問,如果當初沒有因為早戀耽誤了學習,今天的我會不會更出色!盡管我不愿承認,但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為談戀愛固然美好,但消耗了我大量原本應該放在學習上的時間。早戀的經歷除了些許記憶,給我留下的更多的是遺憾!!
但是為什么大家明明知道早戀不對,還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繼的往這塊石頭上撞呢?!如果說存在即是合理,那“早戀”這個現象背后的邏輯是什么呢?!幾天前閱讀的一篇文章,解開了多年的疑惑!
戀愛學界總結了吸引力的五個因素,分別是:外貌、接近性、互惠性、相似性和阻礙。
一、外貌,這是我們做判斷是最直覺的要素,所謂一見鐘情,大多數就是看這個!
二、接近性和互惠性,簡單地說就是兩個人越有交集,感情越能得到回應,彼此的吸引力就越大。而且接觸越多,就越能增加喜愛程度。
四、相似性,是說我們更容易喜歡上和我們一樣的人
五、阻礙,大白話說就是越得不到,越喜歡。學術上管這種模式叫“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
為什么早戀總是不靠譜?中學的環境,不就是以上這五個吸引力要求的完美模型嗎?那就是一個戀愛集中營啊!外貌上,青春洋溢,哪有不好看的?接近性上,天天在教室里坐一起;互惠性上,抄作業借筆記你來我往眉目傳情;相似性上,大家連衣服穿的都是一樣的,每天聊的也都是那幾個共同話題;尤其是最后一點,障礙這個吸引力的源泉,有的是啊!老師和家長每時每刻都跟盯著賊似的,個個都是梁山泊跟祝英臺羅密歐和朱麗葉,這就是天然的愛情催化劑啊!
所以,從吸引力的角度來說,早戀為什么不靠譜,恰恰是因為早戀這個環境太適合談戀愛了,愛情觸發的條件太充分了,所以反而在這個時候沒辦法真的了解兩個人合不合適,也沒辦法冷靜下來思考自己到底喜歡什么樣的人,愛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當年我們的老師能夠從理論上給我們這么解釋,而不是簡單粗暴的請家長,分班,轉學!是不是再勸我們不要早戀的時候,就會更有效一些呢?
早戀也許是美好的,有很多偉大的文藝作品美化早戀,歌頌早戀!但它的代價也是巨大的,明白了它不靠譜在哪里,你才能真正的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