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一? ? 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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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的人對于當時的婚姻狀況都有深刻的感觸,在災荒或戰亂中,人們的生活只為生存,沒有太多的愿望或理想,家家一貧如洗。生存之余,便是“婚姻大事”。
到了十八九歲,便要開始張羅婚事,找一個賢淑的媳婦,嫁一個精明能干、勤快的男人。一再強調要“勤快”,好像對于婚后“能否幸福”并不是太重視,能夠維持生計就可以考慮。
由于封建思想的影響與重重阻隔,媒妁之約只能靠“媒人”去傳遞、完成。男女雙方當事人礙于各種禮教的制約不便直接面對,婚姻的起初必是一個媒人反復奔波的身影,這位“媒人”便是當地人際關系與社會信息左右逢源的人,由他去聯絡打聽,成功便容易些。這個角色在當時也曾舉足輕重,是民生延續的重要紐帶,尤其是男方更要依賴他去疏通、走通婚姻的全部過程。
男方先要托媒人前去女方家打探是否同意聯姻,既不失尊嚴又要顯的虔誠,需要中間人精巧的拿捏。倘若女方稍有意向,便要開始調查:男方是不是勤快?男方家是不是富裕?弟兄幾個?有沒有經濟拖累?男方家所在的村子的井里是不是缺水(因為很多村子缺水,生活極不方便)……等等,方方面面的問題都要調查清楚。
甚至要在與男方同村的親戚或朋友家住上幾天,明察暗訪。這時,男方家的口碑便極其重要,甚至,有一些失敗的婚煙,就是源于“中間人”的“傳達”。
女方如果不愿允婚,就找一個委婉的借口推脫,通常的托辭是:孩子年齡還小、談婚論嫁還早……已成當時拒婚的流行格式。看似借口但又的確是理由。于是,男方另擇她人。女方若要同意結親,那么便通知中間人準備婚事。
于是,男方開始籌劃為期兩、三年的婚姻長跑。
聯姻的第一個程序是“探話”。
由媒人帶領男方去女方家商討各項事宜,自然要帶一些禮品,那時的禮品很簡單:鋼花煙、水果糖、羊腿之類。但是,已經是當時的奢侈品,很昂貴,逢年過節才有。到了女方家要大方一些,將羊腿交給未來的丈母娘收下,然后從“提包”里抓出一大把糖塊,灑在女方家的炕上,(那時候家家戶戶都是面積遼闊的土炕,兄弟姐妹也多,分布在炕上的各個角落,各自玩兒其雜耍,若有號令便紛涌而來)瞬間被“丈母娘”家的孩子們哄搶一空。
再拿出鋼花煙抽出一根,先畢恭畢敬地遞給未來的“老丈人”再依次分發給現場的人。接著,開始互相問候、聊天、吃飯。這一過程看似不經意,但卻是一場暗流涌動的棋局。都在稱量、考核、探試對方,比如:對方是不是精明活泛、是不是為人忠厚、有什么喜好、星座合不合(那時候不說星座,講究生辰八字)……等等,最后再回到經濟問題上來。
雙方接下來要談“訂婚”的相關事宜,自然要由女方“出題”,男方來答,方方面面包羅萬象的出閣規矩,都要拉成一個賬本遞給男方,看看男方是否有意承接。
訂婚彩禮的隨意性較大,可在民俗的范圍再行拓展、延伸,一般增多減少。對于女方確是一項建設性工程,極其重要。三大件 (上海生產的自行車、蜜蜂牌縫紉機、西鐵城名牌手表) 必須要有。新鋪蓋、新衣服、新狐帽……等等酌情再加,寫一張長紙遞給中間人,再由中間人討論、協調后轉交男方,其實,這樣的合約男方一般均無條件接受,很少有爭議。
和和氣氣、唯唯諾諾的訂婚儀式落定之后,雙方開始正式建交,當然是男方的禮儀、經濟方面的全位展示與跟進,需要時不時地來女方家走竄、幫忙。遇到春種、夏忙、秋收時,更是責無旁貸,義不容辭。逢年過節更是要帶上厚重的禮物前去看望。
還有,岳父家族中的一些近親、長輩,也要去“以禮相待”,方方面面都要照顧周到。
從訂婚到迎娶一般需要兩年之久,那時的人們訂婚早,訂婚之后需要耗一耗年齡,再者,彩禮也需要一段時間來付清。
也有的婚姻會因種種原因中途“夭折”,退婚比訂婚還要復雜,需要雙方結算清楚前前后后的帳目。由女方將使用的男方的錢物退還,必然是一個面紅耳赤充滿爭執、怨恨的場面,最終退掉,耗時傷財,兩敗俱傷。
即是健康發展的婚姻,也要經歷很長時間的拖延,方方面面的往來接觸都是男方一家的積極表現,也是一項巨大的經濟支出。所以,男方希望早早結婚迎娶,而女方則喜歡拖一拖。
? ? ? ? 二? 嫁娶
等到男方將新房蓋好,家里裝修完畢,便由媒人與女方商議迎娶事宜,經過幾次三番的調解、協商,方才得到了女方的首肯。
于是,男方開始“擇日”、“下茶”……又是一番周折。送上極好的禮品,又是羊腿、香煙、喜糖、茶葉之類。女方要在迎娶之前清點男方應允的彩禮是否夠數,確認男方的承諾是否兌現,商議虧缺的彩禮如何彌補,并做了一系列完善的后期安排,然后答應。
這樣的談婚論嫁看上去冠冕堂皇,實則面合神離,毫不民主,有的甚至導致雙方結婚后關系冷漠、僵化。
迎娶的時間一般要定在冬三月或正月,早期的娶親只是由一匹馬或一頭驢,鑾鈴聲聲馱著新娘姍姍而來,形單勢孤。
到了七十年代有了馬車,為迎親隊伍壯大了聲勢,升高了規格,氣派多了,通常用兩輛馬車:一輛迎親,一輛送親,如有鼓匠就再加一輛。馬車上搭一個拱形的車篷,用紅棉被包起來,里面再鋪上厚厚的新被子,有點像皇帝的行宮。然后在車轅、馬尾巴上拴一些紅布條,趕車人用的馬鞭和其他一些地方也要拴,走動起來彩帶飄揚。新房的門口和窗戶上要貼對子,一片紅色,非常喜慶。
到了娶親的前一天,親朋好友如期而來,拖家帶口,人山人海,非常熱鬧,東家和村里幫忙的人開始安排各項工作——廚工、幫忙人、代東、娶親彩禮……所有的事情都要細致的梳理一次,以防疏漏。
次日一早,套好馬車、拿好聘禮、規劃好路線,然后,鳴炮奏樂、策馬上路,前往迎娶。
一般男女兩家都相聚不遠,就在附近或鄰村,卻要回來走上一個上午。因為,大多數男方都很難備齊聘禮,而這天卻又是必須要兌現,所以,這天因為聘禮不足被新娘拒絕“上轎”拖延時間的比比皆是,不足為奇,也有的通情達理早早上轎。
娶親時也有很多風俗和說道,新娘子的兄弟姊妹們將前來娶親的新郎形式多樣的戲耍一番,新郎需要拿一些糖塊或香煙來打點,耍笑之后,要給新郎吃“下馬餃子”,新娘家人一般都要在餃子里放一些別樣的調料,多為辣椒,新郎擔心“有詐”,又不得不吃,不幸吃到了,也皺一皺眉頭咽下去,假裝無事。
新娘的妹妹或弟弟要為“姐夫”戴上胸花,然后拿走鼓鼓的紅包,或者新郎與新娘之間互戴。臨近上轎,新郎親自躬身為新娘子穿上緣定終生的婚鞋,再蓋上蓋頭,轉身背起新娘,沖破耍笑人群的重重阻擋,來到娶車上,迅速啟程。
臨近中午,早有人在村口打探,氣喘吁吁跑來報告:回來了!回來了!男方家人趕緊準備迎接。隆好旺火、擺好鞭炮,所有人都來到門口,村里的人也來看熱鬧,人山人海、歡呼雀躍。不多時,娶車浩浩蕩蕩回到了男方家門口,男方家人只有這個時候才長長的舒一口氣,總算娶回來了!心里踏實了。
大門兩側各點一堆旺火,炮聲齊鳴,新郎官的母親拿著一只碗和小勺擠過簇擁的人群向旺火上灑油,一邊灑一邊念:“一勺勺,兩勺勺,明年生個胖小小”,然后,把碗交給別人,趕緊跑去迎親,引得周圍人一陣嘻笑。
馬車依照預先占卜好的方向停下來,卸了馬、放倒車轅。這時可以耍笑新人的人一擁而上,搶奪鞋、帽,還有隨身物品,新娘頓時慌了神,不知該全力保護還是半推半就交給他們,瞬間被“搶奪一空”。
這時有人過來請新娘下轎,上轎時有上轎錢,最早十幾塊,后來漲到了幾百塊到近千元的八百八十八元,下轎當然也要下轎錢,幾乎與上轎一樣,可能因為周折、程序幾乎一樣,就收費也相同。
婆家自然愿意突破黎明前的黑暗,高高興興遞上一沓,那時時興一句話:媳婦到了門前還要一個牛錢,大家都遵守規則。新娘子笑嘻嘻地接過來,由新郎官背著,在眾親戚打鬧嬉笑之間回到了新房。
上炕、揭蓋頭、洗臉、凈手,都有相應的喜錢給新娘。而婆婆則急迫不待地拿了盛有紅糖的碗,來到新媳婦面前,笑盈盈地捏起一撮,放到新媳婦嘴里,然后問:“甜嗎”?媳婦馬上說:“非常甜”!婆婆頓時心花怒放、喜上眉梢。
這一舉動,足見婆婆的苦心和當時倫理的天真,這個環節的意義在于:希望將來媳婦能夠甜甜地喊公婆為“爸、媽”,能夠和睦相處。而吃過糖的新媳婦不知道明白暗示的寓意沒有。但是,那時婚后稱“婆婆”為“媽”的人很少,而且,甚至有的人家還有一些“婆媳風云”。
那時沒有象今天一樣的慶祝程序,全憑婆家人現身說法地去一個一個完成風俗。
到了晚上,要“鬧洞房”,大家擠在“新房里”,再將兩位新人耍笑一番。低級的、高雅的、文明的、粗俗的,各種別出心裁的耍笑法讓新人出丑、難堪,讓大家開心歡樂。有的節目新人不愿履行就要拿煙或糖來過關。
玩至盡興大家散去。
第二天,吃過早飯后,兩位新人收拾停當再回到娘家辦宴席,叫做“回門”。“回門”結束后,娘家人再將兩位新人送回到男方家,叫做“小送”。之后,兩位新人還要分別到男女方家各住七、八天,稱為:住七、住八。道道程序、每一個環節都進行的隆重、認真,按部就班。
全部娶親過程需要將近一月之久,然后,這段美滿煙緣也便圓滿禮成。
進入九十年代,逐漸開始實行民主,允許婚姻自由自愿,也不再迫逼,信息也流通了很多。一些貧困人家在當地娶不到媳婦,便托關系或人販子到四川、云南領個媳婦回來,合法的、非法的、不合乎情理的,情況各異,有的尚在閨中、有的正要嫁人、有的竟是已婚之人,也有的為了“錢財”而來,過上幾天找個機會溜走,再也找不著。
? ? ? ? ? ? 三? ? 后記
一時間販賣婚姻成了另一種風尚,當地找不上就去往遠方,即是被騙也甘心上一當。于是,關于婚姻天天有奇聞,日日有怪事,外地娶回來的媳婦難以安頓下來安心過日子,有的人家甚至要將提防媳婦跑掉作為功課來做,派專人寸步不離的“看護”,但稍有不慎還是跑了。
現在回想起來,兩個語言不通,思想各異,目的不一的人卻要為“婚姻”日日一起生活、融為一體,那種痛苦、不安連我們局外人都顫栗。一件終身大事、人生大事卻被時代、社會操控,擠逼的輕描淡寫無足重輕。
那個時代單身男子并不少見,稱為“光棍兒”,家庭中子女超過三四個男孩子的,就很可能產生幾位單身。
單身是一種社會現象,甚至在六十年代有兩個兒子的便只能有一個成家。婚姻實在太艱難,沒有人愿意將自己的兒女推到“水深火熱”之中,所以,要選了又選。
現在看來,早年的婚姻程序都是一個“巧立名目”的“索要”過程。過程越長,男方負擔越重,越是靠近六、七十年代此風俗越盛行,男方家物質基礎越差,越被擠壓、逼迫。現在回想起來,當年那個定親時甩出一毛錢八塊的喜糖時的動作和幾毛錢一盒的鋼花煙時,會覺得很幼稚和難以想象,但在那時這個場景卻是讓很多人望塵莫及,甚至有人一輩子也沒有這樣的機會。這個動作或許在暗示或傳達男方家的一些信息。
每個時代都有它特定的理念和時代語言,在隔代看來是笑話的行為,而在那時卻極其莊重、必要。那時的結親仿佛是一場已定輸贏的較量,男方毫無招架之力,只能退讓、承受,而女方則是贏家。
直到九十年代中期才結束了這種怪象。當然那時也有“愛好結親”的事列,女方比較寬容、開明,甚至忍讓,但這種“高抬貴手”也許卻是為日后女婿家無條件支援、幫助做了鋪墊。
媒人的豐功偉績被人傳誦,美滿的姻緣叫人羨慕,而這種冗長繁重的過程卻讓人擔心和恐懼。允婚之前要有一個全面的考察,不是哪個主體的意愿,誰家的兒女出嫁都要先看男方的經濟條件、生活狀況。至于成親雙方的意見幾乎很少考慮,而且,婚姻主體也很少有感情,甚至有的在迎娶之前還沒能見上幾面,等到娶回家里再慢慢熟悉。我們很難猜測那時的婚姻觀是一種什么樣的理念和風貌。
曾經是單身和險些成為單身,或現在依然是單身的人,除了有殘疾之外,其他人中很多人還是一些社會精英,有的弟兄四人只有大哥成家,其他兄弟直到改革開放進入新時期才成婚,但他們現在的生活卻非常美滿。
所以,我們以前看到的由于婚姻造成的各種人生缺憾,并非當事人的原因,而是時代的責任,多少英雄豪杰本該有自己的幸福人生,卻被貧窮落后取替了,有的遠處娶來媳婦的人非但沒有成就自己的人生,卻給男方雪上加霜,最終人財兩空陷入更艱難的境地。
我們為那種失去自我的婚姻惋惜、遺憾,但生活在那個年代的人卻表現的極其麻木,他們不抗爭、不抵觸,只認命、順從,沒有自主的婚姻觀。
農耕文明導致大家閉塞、守舊、因循、貧窮,造成時代畸形風氣盛行,直到九十軌代末才走出這種陰影。
新舊時代的過渡也造成了不同的婚姻狀態和觀念,人們從水深火熱的年代中走了出來,婚姻也步入了正軌。
原創作者:陳樹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