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最要好的朋友告訴我,她打算放棄追求她心中的男神。
故事是這樣的,且聽我細細道來:
? ? 6年前,她還是一個初一的孩子,每天正常的上課下課,吃飯睡覺。初一下冊開學時,班上轉來了一位男生。老師把他們安排成為同桌,這是每個青春小說的共同點。
她發現了他很多優點。原來,早在小學的時候,他就是班上的IT高手,擅長用ae p圖。他還會寫詩,寫的詩讓老師也不一定看得懂。于是每次老師要做視頻時,都叫他去。
這個少女偷偷的暗戀上了他的同桌,那個多才多藝的少年。在QQ上加了他,并每天都和他聊天。當她感覺到感情正慢慢升溫時,便也大膽了些。例如,在他受傷時,用點曖昧的語氣關心他;在空間上用暗語悄悄地互相說話;不時去調侃他,用各種他感興趣的話題留住他不讓他去忙。
然而,那個男生并沒有多大變化,對她平平淡淡的,但和班上的女生關系卻卻來越好。她吃醋了,便在網上問他:你喜歡班上的那誰誰嗎?
他沉默了一會,打出一排字:我未滿十八歲不戀愛。
她又迅速回道:不喜歡就不要給她希望。 ?他沒有說話。
后來,直到初三畢業,他們的關系都是平淡無奇的。不過,女孩還在暗戀他。后來,高中時他們也分到了一個班,只不過桌子是一個一個分開坐的。她開始向他明示。
再后來,整個高中三年就這樣過去了,她共向他寫了520封情書,送了1314顆糖,遞了999次眼波。可他還是對她冷冷的。高中即將畢業了,也就是前幾天,她拿著一捆薰衣草和一封信放在他的桌上,信上寫著:我知道你一定在等一個人,但那個人不會是我。
她看著,眼淚突然流了下來,滴在了信上。她失魂落魄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收拾東西了。
而他在門外看著她的背影,心中隱隱有些疼。因為他的好兄弟在6年前就對他說:
我看上那個女生了,你不許和我搶啊!
他假笑著,點點頭。
我知道這個故事后,就再也找不到她和他了。如果她再堅持幾次,或許他不要誠信,這樣就會在一起了吧。愛要堅持的,不是一時的;愛是自私的,不是義氣的。
他們,終究錯過了;六年的愛情長跑,還是結束了。
你應該讓愛堅持下去,讓愛自私下去也不要讓愛失去最本真的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