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們很明白,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斷然是不能少的。金錢在解決生存的基本問題后,人們通常會有新的追求,更高層次的物質享受。
還有精神層面的滿足,諸如聽一場音樂會,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資助弱勢群體……
有足夠的金錢,可以用來做喜歡的事,真好!
金錢的實用性顯而易見,它還起到載體的作用。我發幾個紅包;春節將至,走親訪友,帶些禮物;去了媽媽家,給過超市的充值卡,這些都是通過金錢來表達我的心意。若公正公平的話,你工作的公司給你的那一份年終獎金也體現著對你工作的評價。
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我認可金錢在某些方面所起到的載體作用。
即使如此喜歡金錢,也明白取之有道是常理。不義之財碰不得,不勞而獲要不得,憑自己的能力賺錢才安心。
這是我對于金錢的一點兒淺薄的想法,有感于昨晚的一場對話。很是感激親對于我們倆的那一份認可,那份心意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