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的前半生》收官,子君和賀涵沒有在一起,這是意料之中,因為子君是如此看重與唐晶之間的友誼,怎么可能坦蕩地與賀涵毫無顧忌地在一起雙宿雙飛呢。而賀涵懂子君的心思,所以他不會勉強。
但是,萬萬沒想到,42集的電視劇看到完結,才發現凌玲是最大贏家啊,不僅成功撬走別人的老公,成功轉正,而且還收獲了真愛啊,即便凌玲后來為了報復唐晶出賣客戶的數據,陳俊生為了保護她,還是沒有把她供出來。而且在凌玲發了群郵件給公司解釋清楚以后還得到了陳俊生溫暖的擁抱。
大家可能就會想了,不是說,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嗎?這個編劇是不是三觀不正啊?這個編劇該不會就是個小三吧?怎么能這么偏袒小三了?
呵呵,還真就不是編劇三觀不正!現實生活中,多的是小三成功轉正還一副遇到真愛的模樣的人,你以為他們做了小三就會被雷劈死,被唾沫星子淹死嗎?不會的,有的不僅不會有惡報,還會活得風生水起給你看。
說起小三,大家首先腦海里浮現的可能就是玲瓏身段胭脂水粉的妖艷賤貨,可是,《我的前半生》里,凌玲絕對是第一眼看上去毫無危害的良家婦女,甚至還有點知心姐姐的味道。你絕對想不到,就是這樣看上去天然無公害的女子,卻挖的了一手好墻角。凌玲在一開始與陳俊生的婚外情里,對陳俊生的心理把握的非常極致,他知道他最討厭什么最渴望什么,對癥下藥,成功俘獲了陳俊生那顆紅杏出墻的心。
從道德的角度出發,凌玲就是一個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可恨至極。大家為什么那么討厭小三?因為這不利于和諧社會的穩定啊,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如果每個家庭都被小三入侵,這細胞不就得一而再再而三的分裂嗎?隨著社會的發展,離婚已然不是一件可恥的事情了,大家過得下去就過,過不下去拉倒。如果雙方沒有孩子,我覺得離婚或者被離婚,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早點看清渣男或者渣女屬性也好。可是有些男人或者女人,明明知道對方有家庭,有孩子,還要插足,這就是在傷害一個家庭,在毀掉一個孩子的家庭。對于小孩子來說,爸爸媽媽是一體的,分割爸爸媽媽,讓他們惶恐。而小三的介入,讓這種分裂變得不可挽回。即便雙方為了維持表面的和諧不得不做出一副恩愛的模樣,可是雙方心理已然千瘡百孔。強求在一起對彼此度秒如年。對孩子健康成長也極為不利。
在《我的前半生》里凌玲這個人物是很飽滿的,除了她是個與大家認為的不一樣的小三,她還是一個工作認真負責,能力不錯的外企員工。其實,我一直弄不明白一點,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女性,怎么會去做別人的小三?你好好做你的工作,好好帶你自己的孩子,你出什么軌啊,你如果真的把時間都投入到工作上面,還有一個孩子要照顧,哪有時間去跟自己的上司搞什么婚外情啊?
其實我最氣憤的就是,明明是小三,最后還裝出一副我是好女人的樣子,明明破壞了別人的家庭,還一副我只不過是導火索的托詞。如果每一個人都能有道德底線,我們社會上就會少很多單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