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文科試驗班的小女孩問我個問題:
? “如果說人們發現自己馬上會死,但是突然獲得永生,你說他們為什么又會自殺了呢?”、“社會上的血腥事件為什么會增多?”
起初,我并不知道她問這兩個問題是要寫《百年法》的讀后感。我雖未讀此書,但鑒于自己社會學科班出身,用社會學理論尚能夠發表些許見解。
首先可以發問“血腥事件增多”。是真的增多么?有什么實證的數據來支持么?“增多”是具有一定比較意義的,那么這個參照系是什么?會不會是媒體效應?
于是她和我大概說了《百年法》的故事梗概:一部本決定一群注射長生不死疫苗的百年后需死的法典,先被公投廢除,又被政府恢復,與此同時,發生了社會動蕩,很多人被殺以及自殺。問題就出在這個被殺和自殺上。
文中有一句話“對模糊了生死界限的人來說,永生就等于死亡”。
長生不老/不死,古今中外,皆世間達官貴人理想。可一旦達成,因是少部分人達成,使“不死之身”扭曲,成為人類社會的怪物,因為他們叛離了“人必有一死”的自然法則。
“不死”的舊貴,成了要成為”不死“新貴的阻礙,因社會資源的有限性,尚未資源極大富有;公投之所以能廢除百年法,概是舊貴各類資本強大,新貴不敵,同”蘇格拉底之死“邏輯;政府為何能重新恢復百年法,乃國家機器以最社會上層的人為保全自己的權力,來滿足反抗的群體的要求,讓新貴能夠實現上升,權力階層也能繼續繁衍生息,達到這群有權之人永生的目的。
政府能夠維持下去,新貴與舊貴,都依仗馬基雅維利《君主論》的統治規律,下亂而上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