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那天,北京下了一場大雨,我家在頂樓,陽臺漏雨了,雨水順著晾衣架淌了下來。之所以對這一天印象如此深刻,是因為同事說,差一天就是“7.21”了,就是北京特大暴雨傷亡很重的那次。
在這天之前,我加入了一個微信群,是從小區電梯里張貼的一張紙上掃一掃加入的。這個群建立的緣由大體是說,院子里的燈壞了,還有噴泉不噴水了,小孩子多,怕不安全,建議大家聯合起來找物業,修燈,拆噴泉。
原本是件挺好的事情,起初大家都很支持。但就在大雨過后,統一戰線開始瓦解了。
微信群里迅速分為了兩派,一派主張修房頂和外立面,做防水,一派主張修院子里的燈和拆噴泉,看似并不沾邊的兩件事情,矛盾集中在了一個問題上——是否動用公共維修金。修房頂的一派堅決要求動用公共維修金,因為小區樓房已經過了5年,根據合同約定,物業已經不負責免費保養外立面,如果不用公共維修金的話,修房頂就要自掏腰包。拆噴泉的一派則認為,修燈和拆噴泉屬于物業應盡的義務,反正我們的房子沒漏雨,公共維修金就是不能動!
這是第一撕。
過了幾天,群主組織大家一起去物業鬧事,我也報了名,去看看也好。唯一不贊成的一點是,群主要求一定人要多,人多嗓門大,勝算也大。在我看來,拿一紙法律條文,一切都解決了。沒有依據,吵翻了天也沒用。但也沒說什么,想著一起去就去了,這么多人怕什么。
后來鬧事推遲了一個星期,包括我在內的幾戶業主因為另有安排,去不了了。漸漸地,一些人的冷言冷語就出來了,比如“有些人就是會動動嘴,真到行動時候就找理由不去”、“誰沒事啊,都是借口”,反正就是讓人很不爽。一個鄰居說:我的行業是培訓,就是周末要上班。馬上有人接話道:誰不上班啊,就是平時去我也會請假的。第三個人說:群主一片好心,你們都沒人響應,太沒勁了。群主說:太心寒了,我以后再也不組建這種群了。
吵吵了半天,而去物業鬧事,并無后文。
這是第二撕。
安靜了一陣子,群里開始有人說自己的鄰居多么多么沒素質,紙盒子撿回來塞到暖氣井里,安全隱患多大啊;還有人說小區租房子的太多了,難免混進來亂七八糟的人;又有人提議成立個業委會,替換掉物業。
那些說別人沒素質的人,背后議論和侮辱別人,本身并不是一件多有素質的事情;買了房子的人,誰不是白手起家,有本事換高檔小區去啊;提議換掉物業的人,業委會的責任是監督物業,而不是取代物業,這是基本常識。
要不是我的房號按照規矩登記在了群備注里,怕日后被誤傷,早就退群了。
這是第三撕。
現在,該群已淪落為各種發小廣告、微店鏈接、代購、請求幫忙投票的“和睦鄰里群”。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不同利益的群體之間,好像只剩下了對立和撕逼。醫生和患者撕,老師和學生撕,老板和下屬撕......好像不撕兩句,就會被人欺負、體現不出自己的價值一樣。
作為陽臺漏雨至今還沒得到妥善解決的我家,我和Mr. Wang找過物業幾次,也一再強調相信他們會解決。我不相信誰嗓門大誰有理,很多事情還是需要講道理和人性。
很多事情不是齊心不齊心的問題。就算非要找物業鬧事,首先,得有一個利益一致的團體,不一致的話,要么分頭行動,要么協調關系統一口徑;其次,組織者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很重要,這次的組織者對群里的人說話都很不客氣,缺乏禮貌,從一開始讓人很抵觸;第三,嗓門大的人厲害這個道理是站不住腳的,拿到依據,一條條念給物業聽,如果物業做不到,我們可以選擇哪些哪些途徑,這比打一架都管用好么。
否則,換多少個物業都白搭。
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