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從1976那年講起,在未到西雙版納與緬甸之間的邊界的一個山寨里,住著幾戶人家,故事的主人公就在其中,是一個小女孩,小女孩的父母生有好幾個孩子,她是其中唯一一個最調皮搗蛋的,在外面玩耍整天闖禍,在家里不聽管教的那種,那年她將近7歲。
她的父母說:你再調皮惹事,我們就不要你了!在7歲的孩子聽來自然以為是一句玩笑話,所以還是跟以往一樣,該調皮的調皮,該搗蛋的搗蛋,然而有一天早晨醒來,發現家里空無一人,她以為爸爸媽媽姐姐們出去了,所以就沒放在心上像往常一樣去外面找小伙伴玩耍了,到了午時回來,還是空無一人,她再去臥室一看,才發現被子衣服都沒了,這才發現自己真的被拋棄了!父母像養小貓小狗一樣,說拋棄就拋棄了!在山寨里頭足足等了兩天兩夜,也餓了兩天兩夜,盡是沒有看見父母回來的身影,所以她就放棄了,對于被拋棄這個事實也只好認了,再無任何有回轉的幻想。
從此她過上了流浪的生活,由于自己天性剛強,打小就野蠻惹事的性格,致使她以搶其他小孩的食物、教唆其他小孩從家里偷吃的給她、偷錢給她,就這樣的狀態下,艱難維持地過了十年。
十年之后,她只身一人從邊界來到北方,初到北方那時是黑夜,天空不做美,是刮風下雪的惡劣天氣,這時她想起自己的父母,邊哭邊想父母在哪里?越想越恨父母狠心拋棄她。看見街上其他孩子被爸爸媽媽牽手說笑的情景,她都會心生怨狠。
由于自己說的是傣語,語言不通的她只能以乞討為生。在乞討的生涯里,結識了很多跟她一樣的人,從此她當上了大姐大,在當這個老大期間,她也一直在收納社會上一些叛逆青年,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父母離異的或者是不合的,都是一些家庭存在不和睦情況的一些人,她們團體里有一個教條,不允許說“爸爸媽媽”這兩個詞。期間就有這樣一件事,她教里的一個小弟哀求她讓他回去見他老母,事因是60老母生病了想回去看看,結果卻討得一頓打,像她自己說的那樣叫弟兄們往死里的打。
以前她的想法是找到自己的父母是為了報復,如今她的想法是選擇忘記過去,停止怨恨;以前她是一個黑社會大姐大,如今是一位女企業家。究竟是什么東西改變了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