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快和改進與住房維修基金配套的法律法規建設,真正喚醒沉睡的5000億元維修基金,讓其成為房子的養老錢和治病錢。
據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維修資金研究專業委員會的不完全統計,自1998年實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至今,我國收繳的維修資金在5000億元左右。但這筆錢申請手續繁瑣,不易拿到。同時,進入“中年維修期”和“老年危房期”的建筑逐漸增多,資金的供需矛盾凸顯。一些房屋電梯停運、房屋漏水、墻壁剝落,但維修資金卻遲遲撥付不下來。
住房維修基金設立的初衷,是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實踐中,由于申請撥付時間過長等制度缺陷,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率極其低下。筆者認為,只有加快和改進與住房維修基金配套的法律法規建設,才能真正喚醒沉睡的5000億元維修基金,讓其成為房子的養老錢和治病錢。
統一歸口管理,簡化申撥流程是當務之急。目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滯后的主要原因是資金從申請到撥付時限較長,需要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總站、審計局、銀行等多個部門審批。如果建立歸口到一個或兩個部門進行統一管理的制度,勢必大幅度縮減審批時間。在這方面,美國的經驗值得參考。美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都是由基金公司統一管理,如果房屋需要維修,就由物業公司報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到市場上尋找公司維修。
其次,應建立維修基金強有力的獎罰制度。現有制度規定,基金的使用需要經過有利害關系的三分之二業主同意,但是對于有些業主的無理取鬧致使簽名難,以致延長整個流程的不當做法,并無相關的懲戒規定。在這方面,新加坡的做法值得借鑒。新加坡的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只要有一半以上業權的業主同意,就可以進行,如果有無力繳納或不愿繳納的,房子以后就不能進入市場交易,直到業主補繳了這筆費用。
最后,應建立維修基金保值增值的長效機制。隨著住宅使用時間的增長,維修資金使用需求的快速增長與實際撥付困難的矛盾將日益尖銳。如何使維修基金保值增值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課題。一方面可以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由單一部門對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統一管理,明確權責、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也方便政策咨詢和相關事務辦理;另一方面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維修基金的保值增值由基金公司負責管理,在資金的閑置期,留足15%的資金后,以借支的方式取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