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晨曦
2017年閱讀的第一本書,下地寬也著。
攝影|晨曦
我在平時講話的時候,比較隨意,總是想到什么,就說什么,不太會運用什么方法。有時候簡單的事情也會變得復雜。非常羨慕那些講話有條理的人,總是羅列出來,讓人聽來覺得很有道理。
先從簡單的邏輯思維訓練起來,什么時候就必須要邏輯性語言呢?那就是需要得出“結論”。想要說話有邏輯,就必須有結論。無論傳達什么信息,都是為了讓對方知道“結論是什么”。
有時候,在和朋友聊天的時候,明明是想要說清楚一件事情的,結果說到一半的時候,可能會想起其他事情,然后就說到其他事情上去了,后來在岔路上越走越遠。到最后,連自己都不知道說了些什么。作者總結得非常好,講一件事情時,必須要有結論,之后再進行下一個話題。
即使是處理從未接觸的工作也需要“明確問題—查明原因—檢討解決方案”的順序來思考。這樣,工作就能條理清楚的進行下去。
在工作中,時常聽到這樣的聲音:“這件事我又沒有做過,我哪知道會有什么問題。”以前,領導交代一件有難度的工作,我就會發出這樣的牢騷,而不太愿意去深入思考,該怎樣來順利的開展工作。然后,工作被提交后,又被駁回來重新做。如果根據這樣的順序來思考,感覺思路會清楚很多。
在闡述結論的時候需要提出幾個理由呢?憑直覺,若支撐結論的理由只有1個,那是不足以支撐結論的,即使增加到2個也還是不夠,若有3個則能很好地被固定。這種用數個理由(根據、論據)支撐結論的形式叫作金字塔構造。
這一點我覺得非常重要,特別是向領導匯報工作的時候,可以運用。就像相機的三腳架一樣,讓結論穩定扎實。
綜上三點,是日常生活、工作中時常可以運用到的,要想做事有邏輯,先把這三點做好。正如作者所說:“干事沒邏輯,再累也是白忙活!”
攝影|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