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閆紅在一篇文章中寫過一個故事,我印象特別深刻:小時候,她的老家有兩位舅爺,兄弟倆都非常窮,受出身之累,一輩子沒有結婚,兩人相依為命,老大特別能干,老二則有點窩囊。
能干的是大舅爺,家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當過貨郎,在城里給人看過大門,廚藝也很厲害,在村子里還算比較體面。小舅爺呢,笨嘴拙舌,笨手笨腳,簡直就是loser中的loser。這兩位舅爺在她眼里都是非常卑微,很可憐的那種人。直到有一次,她在小舅爺的房間看到一箱子的書,《封神演義》、《水滸傳》、《岳飛傳》等,書皮包得整整齊齊。在80年代還沒通電的鄉下,小舅爺常常就著煤油燈,歪在床上看那些書,看得聚精會神,物我兩忘,被大舅爺訓斥也只是笑笑回應。
閆紅的那篇文章叫《讀書能解決我所有問題》,她在文章的結尾說,“活到這把歲數,我漸漸不再羨慕別人的生活。唯一羨慕的,是站在公交站牌下,也能讀進去哲學書的人。周圍喧囂繁雜,人人都在翹首望著遠方,公交車照例遲緩得令人絕望。唯有那個把自己放進白紙黑字的人,掌握著自己的節奏,時時刻刻都在天堂。”
我不禁唏噓,這兩個人,命運待他們都不算寬厚,他們孤苦、貧窮,孑然一身,任是誰也不想擁有這樣的一生吧?但是幸運的是,他們有一項愛好,讀書和攝影,這些看似無用的事,并不能讓他們擺脫貧窮和凄苦的命運,卻拯救了他們的人生。
正是因為有一項愛好,讓他們專注其中,將命運的洪流抵擋在了心門之外,在命運的谷底,活出了屬于自己的快樂和自由。
前段時間,我一個閨蜜向我傾訴煩惱,她問我,你怎么每天都這么開心?我說,多看看你擁有的,不要和別人比較;最重要的是,只要活著,就能干自己特喜歡的事兒,就很開心了啊。
有一件自己特喜歡的事兒,真的這么重要?真的。
它讓你在漆黑的思維叢林里,找到光亮和出口。
它讓你在人生無法避免的溝壑之中,擁有向上的力量。
它讓你在迷惘和痛苦的時候,不會失去心靈的寧靜。
你說我每天寫作有什么用?每天5點多起床讀書有什么用?正是這些無用的事,成就了我的人生。它讓我知道自己是誰,為什么活著,該往哪兒去;它讓我每天都高高興興的,為了多賺一點時間留給這些事,認真、努力、勤勉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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