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課程掌握知識點:
對初診和會談后獲得的資料如何整理和評估做了詳細的講解。仍然是按“目標-程序-知識-注意”的步驟從四個方面做的講解。
1、個人成長史的資料整理包含哪些內容?
個人成長史包括嬰幼兒期、童年期、少年期、青春期的生活狀況,以及有無重大事件發生。嬰幼兒期看圍產期有無問題,童年問題看父母,成人問題看家庭。了解各個時期的家庭情況,父母婚姻情況,自己身體情況以及與社會的和諧情況。
2、了解求助者的既往史、尋找有價值的資料的工作程序是怎樣的?
答:一是人口學資料;二是生活狀況,三是婚姻家庭情況;四是工作情況記錄;五是社會交往,娛樂,求助者社會交往的資料;六是來訪者的興趣資料;七是來訪者的自我描述、有無夸張或縮小;八是來訪者內在心理世界的重要特點。
3、了解求助者的既往史、尋找有價值的資料的工作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有兩個:一是有過咨詢經歷的,要了解清楚他的最初始狀態的情況,要告知了解這些情況的重要性;二是以往就診失誤是難免的,不可在求助者面前對以往的咨詢師進行指責和嘲諷,以免引起求助者的不良情緒,給自己造成困擾。
4.心理指導師要了解那幾個狀態?
一是精神狀態:感知覺、注意品質、記憶、思維狀態、情緒、情感感現、意志行為、(自控能力)、性格完整性、穩定性。
二是軀體狀態:有沒有的異常,異常感覺,來訪者近期的體驗報告。
三是社會工作:工作的動機和考勤壯況,學生,學習狀況。
四是家庭生活:了解親子關系、了解夫妻關系。
5.影響心理指導師評估的因素有哪些?
一是心理咨詢師的話語中無意的暗示;二是求助者的處境和心理特點;三是相關知識對職業傾向的影響。
6.詢問求助者以往病歷的相關知識有哪些?
一是了解以往醫生的診斷、治療以及療效;二是分析求助者的就診原因,包括心理和軀體兩個方面;三是求助者可能經歷過咨詢,要做詳細了解;四是排除是否是原有精神疾病的復發,還是新的問題;五是如果病情加重,要重新整理資料,重新評估。
7.怎樣對臨床資料的解釋?
一要注重行為的觀察;二要找出哪些是偏離正常標準的行為,抓住偏離行為表現去考慮問題;三要驗證資料的準確性,可采用以下三種方法:一是使用補充提問的方式;二用問卷或心理測驗的方式;三用調查資料來源的真實性。四要給臨床資料賦予意義,可采用就事論事的方法,通過相關分析和分析跡象的方法推斷,但未驗證之前只能以假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