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遵義的一對新人僅僅因為內衣買小了,不合適,竟然導致一對男女婚禮當天分手。
本來是準備趁著元旦假期結婚的,按照習俗,男方要給女方行一個上頭禮,就是要給女方買從頭到腳的新衣服,結果新郎買的內衣小了,女方結婚前一天晚上要求重新買一套,可因為時間太晚,沒有店鋪開門,所以新郎就沒買到,雙方就此產生了爭執。
誰知第二天去迎親的時候,新娘不愿意出門,新娘的父母也大發雷霆,拒絕了接親,導致婚禮未能正常舉行。本來是大喜的日子,結果搞的不歡而散。
事后面對眾多的親友,男方直接把婚禮現場變成了親友新年聯歡會。
事情一出,網上輿論幾乎的一邊倒的贊揚男方家大方得體,會辦事,女方家格局小,配不上。說實話,大喜的日子變成這樣,誰也不好受,可要想把這樣一件小事溝通好真的那么難嗎?
像結婚這樣的大日子,需要準備什么東西都是雙方需要提前進行溝通的,大到彩禮家具,小到梳子臉盆,這些都是有講究的,別說是衣服了,就連床上的花生瓜子少了哪一樣都是不行的。
一輩子只有一次的大日子,誰也不想在哪方面出了差錯,既然是婚姻大事,男方為什么不提前做好充分的準備,早點買好送過去,不合適也能及時的更改。再說女方,尺碼應該提前告知,不然也不會出現這樣的尷尬情況。而且婚車都到家門口了,尺寸再不合適,婚禮還是要繼續的,畢竟一場婚禮關乎的是兩家人的臉面,男方家丟人了,女方的臉上也不好看,就算是以后另外結婚被人知道曾經有這樣的事情,想必也是要三思的吧。
如果只是因為內衣的問題就導致雙方分手,說明對方都沒有把這段感情看得太重。畢竟在外人看來,現在都新世紀了,沒有必要為習俗所累,一段婚姻幸不幸福不是靠一套合適的內衣來維系的,而是合適的兩個人。沒有感情的支撐,就算家里的開內衣店的都不行。
尊重習俗固然重要,但是溝通更重要。我們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場來想問題,不能只圖自己方便,能看到她人的不便,才是最重要的。
也許新娘家只是想要有個好的彩頭,也希望男方更看重自己,而不是隨口說買不到,湊合穿舊的。是否可以想想其他的辦法,安排人在一大早店里開門的情況下買好帶過去。新娘一方也要多體諒男方的不便,畢竟那么晚了,店都關門了,是不是可以選擇其他的替代。
畢竟是一輩子的大事,現在鬧成這樣,雙方的臉面都不好看,也惹的別人在背后指指點點的看笑話。如果當初能靜下心來,好好的溝通下,也許就是另外一番情景。如今撕破臉皮,不歡而散,當時都覺得出氣了,可事后想起來,不會后悔嗎?
鬧劇散場,作為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