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是偶像。
偶像的偶像是葛泰麗·嘉寶 (好萊塢默片時代唯一女王)。
偶像這樣說偶像:
“記得一幅漫畫以青草地來譬喻嘉寶,上面寫明‘私家重地,請勿踐踏’。”
偶像也效仿偶像,半生隱居避世,幾近斬斷塵緣。
然而所有私家回避最終在死亡面前失效。
死亡使一切平等。
生前美過風頭過,千辛萬苦劃開距離不愿委身凡間。 死后還不是一切被擱上公眾的砧板。
如魚肉。 任人宰割功與過。
吃蛋糕的人們從來不會只滿足于蛋糕好吃。人們吃完蛋糕,總惦記著見得蛋糕師傅廬山真面目。
何況做蛋糕的人,趕上的是1930年代那批天才投胎潮。
因為他們是大師,是豐碑,于公于私,于眾人邏輯,就值得被攤開研究。
從情史里一點艷屑,到與好友交惡歷程,反復供人揣測、臨摹、定論。
清凈磊落,統不可得。
名氣帶來金錢地位,可到頭來出名終究又有何意義?
思想被記載之余,肉身的顛簸坎坷也要貢獻出來讓人再三咀嚼。
誰最終能保留些微自尊的私隱呢?死亡并不能使一切平等。
可憐張小姐,看她對文字,對人情,對身后事,收拾得風清月明。
一生所求,不過是自潔自貞。
一晃她辭世二十周年,又現兜售名人隱私好時機。
好奇泛濫至私生活,本是人性的惡。若因利是圖,是更大的惡。
愛與懷念,多少丑惡假汝之名而行。
臺北書展多喧嘩啊,人們擬造她住過的房間,展覽她穿過的“異服”。
他們連她的假發都不放過。
反正好事之人早已掘出秘辛,說她《天才夢》中寫“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是一語成讖——晚年衰敗的她皮膚隱疾頻發,渾身躁癢煎熬,搬家成癮,煩惱絲亦真成了煩惱,以至最終不得不選擇剃去。
這程度的秘密曝光,對一個女人,對一個人,已是殘忍的難堪。
有下作媒體人更走上前踩一腳,冠上“她愛美”的名頭,輕描淡寫,仿佛一切揭發得到合理解釋。
更滑稽者,這場臺北張愛玲特展的歷年作品墻上,盜名欺世的《笑聲淚痕》赫然在列。
以紀念敬仰之名,行兇狠踐踏之事,主辦方攜愚民共襄盛舉,留給張迷們,是哭笑不得的一地尷尬。
可憐吶,誰又能質本潔還潔去?魂魄飄飛人世,名聲依然陷落污泥中。
一個滿腹才華的人,是因分泌才華得到愛,還是因她本身而被愛,二者怎可混為一談。
何況她這種奇才,決絕到連沾自己文字的光都退避三舍: “但凡得到幫助,都是因為文字,很少因為本人性格,這個是實話。”
想到她在書信里拜托夏志清幫忙搵食: “稿費兩百元可以了,再多我就不翻譯了。等發下來再寄來,不急。我生活目前沒問題”。
自始至終的明細干凈。
也許這樣一個人, 還是不要得到太多的愛為好。
附上張小姐的《關于笑聲淚痕》,給臺北書展一記耳光。
久已聽見說香港有個冒我的名寫的小說《笑聲淚痕》,也從來沒想到找來看。前些時終于收到友人寄來一本,甚至于也還是擱在那里兩個月都懶得看。罵我的書特意寄贈一冊,也只略翻了翻,就堆在一疊舊雜志上,等以后搬家的時候一并清除。倒不是怕看,是真的不感興趣。并不是我忽然“小我大我”起來,對于講我的話都一點好奇心都沒有。提起我也不一定與我有關。除了纏夾歪曲之外,往往反映作者自身的嘴臉與目的多于我。至于讀者的觀感,我對于無能為力的事不大關心,只有自己勢力圈內,例如上次寄出《三詳紅樓夢》后又通篇改寫,但是已經駟馬難追,那才急得團團轉。不過這本《笑聲淚痕》需要寫篇短文聲明不是我寫的,只好到底還是看了。
有人冒名出書,仿佛值得自矜,總是你的名字有號召力。想必找了槍手,模仿得有幾分像,才充得過去。被剝削了還這樣自慰,近于阿 Q心理。而且根本不是這么回事。書末附有一篇類似跋的文字,標題《關于<戀之悲歌>》,下面署名制版,鋼筆簽名“陳影”.開首如下:《戀之悲歌》,正如它的書名那樣,從頭至尾是一個悲劇。
可千萬不要給引起好奇心來,去買本來看看。薄薄一本,每章前后空白特多。奇文共欣賞,都已奉告,別無細節。
原刊1988年2月臺北皇冠出版社初版《續集》此處為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