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我們要進行一次辯論賽,主題是,無友不如己。
我們支持的是不交。
我覺得不應該交和自己志向不同的朋友,如果志向不同,興趣不同,那怎么成為朋友?就算成為了朋友,也沒有共同語言,見面說不了幾句話,那怎么能算朋友呢?
朋友,就是感情很好,有共同語言而經常交流,相處起來很舒服,雙方有時間就相約在一起而聚一聚。除情人或親屬之外彼此有交情的人,其最高境界是知己。
既然有共同語言,那就只有相同的志向。
就像俞伯牙與鐘子期是一對千古傳誦的至交典范。伯牙善于演奏,鐘子期善于欣賞。這就是“知音”一詞的由來。后鐘子期因病亡故,伯牙悲痛萬分,認為世上再無知音,天下再不會有人像鐘子期一樣能體會他演奏的意境。所以就“破琴絕弦”,把自己最心愛的琴摔碎,終生不再彈琴了。
鐘子期和俞伯牙之所以可以成為知音,就是因為他們同樣喜歡音樂,如果鐘子期不喜歡音律,那怎么會傾聽俞伯牙的琴聲。
如果兩個志向不同,興趣不同的人做朋友,他們見面只能寒暄幾句,聊聊生活,其他話題也聊不出來。
相反,志向相同,興趣相同的人在一起做朋友,反而有許多共同話題,可以一起探討這個興趣上的問題,一起研究這個興趣,在他們一起進行活動的過程中,也同樣可以增加他們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