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用半生的積蓄買了一套房子后,如果到了房產證上面標明的70年產權以后,會如何?房子會被國家沒收嗎?這個問題與每一個城市居民息息相關,是不得不關注的問題。隨著今年兩會的召開,記者們對這個問題也提問了相關領導。
對于“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續期”的問題,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將出臺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穩定預期。
“有恒產者有恒心”,他說,對于住宅土地使用權和之后的續期問題,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為此將出臺有關法律進行規定。
他介紹,在相關法律安排出臺前,少數地方遇到的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有關部門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過渡性解決方案,即不需提出續期申請,不需繳納相關費用,正常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姜大明表示,“請大家放心,居民購買住房,其財產權會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相關領導的回答,讓購房者和已經有房的人們吃了個定心丸,不過未來政策最終會如何制定,還尚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