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減少企業稅負,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再放大招。《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現已全面推開,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以助小微企業蓬勃發展。在具體扶持方案中,政府也從多方面加大了對中小微企的扶持力度。
1 、取消減免一批政府性基金,擴大小微企業免征范圍。取消大工業用戶燃氣燃油加工費等地方違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標準降為零,停征價格調節基金,整合歸并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等7項政府性基金;將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免征范圍由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2 、通過差別準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三農”等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作用,為基礎設施建設和重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供長期低成本資金。
3 、允許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政府性擔保基金,探索運用資本注入、再擔保、風險補償等措施,提高融資擔保機構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小微企業、“三農”服務積極性。
4 、落實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容忍度要求。完善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政策。支持和督促商業銀行補充資本,按市場化方式及時核銷不良貸款,做到應核盡核,增強對實體經濟的信貸資金投放能力。適當調整不良資產轉讓方式、范圍、組包項目及戶數方面的規定,逐步增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能力,完善不良資產轉讓政策,提高不良資產轉讓的效率和靈活性。支持有發展潛力的實體經濟企業之間債權轉股權。
5 、引導企業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提高企業跨境貿易本幣結算比例。推進企業發行外債登記制度改革,擴大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范圍,進一步簡化程序,合理擴大企業發行外債規模,放寬資金回流和結匯限制。在合理調控外債規模、促進結構優化和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鼓勵資信狀況良好、償債能力強的企業赴境外發行本外幣債券。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引導商業銀行改善金融服務,提高企業在跨境貿易中使用本幣結算的比例,降低匯兌成本和匯率波動影響。
6、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采取綜合措施補充資金缺口。從2016年5月1日起,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將失業保險總費率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以上兩項社保費率降低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綜合采取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開展基金投資運營和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以及支持各地通過拍賣、出租政府公共資源資產等方式籌集資金,為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創造條件。
完善鼓勵和支持企業轉型和技術創新的政策,既可有效降低企業成本的各種技術,又可促使企業持續提高生產效率。從而實現降低成本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