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今天糾結癥犯了,太糾結了,都不知道自己又變成這樣。明知道糾結耗費精力,但遇到一些事情還是在糾結,想照顧更多人的感受。
今天媽媽同學給她過生日,媽媽擔心我沒晚飯吃要我留下來一起吃,明天剛好在她家附近有事,如果不回家可以照顧小孩,明天早上可以多睡會。但是老公今天下班早,如果今天不把孩子帶回去他可能一周又見不到孩子。想來想去,最后還是聽媽媽的留下來了。我內心其實還是很想回家的,糾結半天。為這個小事情,我現在覺得留下來就留下來吧,大不了明天把孩子帶回去,下周自己多帶孩子一些。
從這件事我覺得,小事情不要糾結,既然做決定就不不要再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