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由基建工作引發的思考。2016年已經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由于2017年的春節比往年來得早一些,公司的各部門都開始進入年終總結階段,財務工作也在著手進行年終的軋賬準備了。就在前天,技術中心突然告知要進行實驗室的基建工作,用于正在進行的項目,讓我去找一個施工隊,趕快進公司搞基建。我聽完后去詢問技術中心負責人,12月份的預算早在11月中旬就要求提交,為什么這么大的事情不提前申請,非要到提前用錢的時候而且是年末馬上財務即將軋賬的時候才來用?技術中心負責人聽完我的問題,輕描淡寫的說了句,多大的事情嘛,又花不了幾個錢,而且這個基建是我們今年預算內的,趕緊去找施工隊吧!XX總說了這件事情要做的。聽到這里,我真的很火大,根據集團的要求,當月的預算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若當月未使用就要繼續申請,即使預算在年度總預算內。對技術中心這種不按規則做事,并將責任直接推諉到領導身上的做法很不贊同。
雖然對技術中心的做法很不贊同,但是,由于技術項目要緊,再加上我有個習慣就是做好B計劃,在做12月的預算時已經提前預留出了應急的費用,于是,根據技術中心的要求找來了施工隊勘查現場。并且,向技術中心負責人表明我的態度:一,技術中心的事情我們作為后勤部門會全力支持,但是大家都是平行部門在需要部門合作時提前告知,以免臨時安排影響工作質量;二,集團公司在資金的使用上比較嚴格,請技術中心根據集團公司資金使用要求計劃好預算。
我的兩點態度,其實也是我通過這件事在工作上的思考。為什么這么說呢,我認為工作要走在前面,要有預見性。因為技術項目的預算實際是在2015年底就完成計算的,要對此項目進行基建也是在計劃之中,至于建設的方案的最終確定,那是需要各部門共同協作后向領導匯報與請示的,至于領導最后是否確定什么時候完成,下屬必須要有清晰明了的方案,領導才能有做出決定的依據,而不是反過來領導讓做什么才開始考慮要干什么;另外,職能部門需要體現專業性。技術中心的負責人,在聽到我的詢問后馬上將責任推卸到領導身上的行為很不專業。作為技術中心的負責人既然有能力到此職位,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事情必須要有一個預先判斷,理清工作的脈絡,同時,該基建是配合技術研發項目的工程,那么就會涉及項目管理的內容,一個通過項目管理學習與考試,考取項目經理的證書的部門負責人遇到問題非但不面對問題,還將問題的責任轉嫁他人,如何體現他工作上的專業呢?
這件事情公司領導也詢問了具體情況,我也如實的匯報了工作,雖然領導也了解了情況并非我的問題,但是考慮到技術項目的進度,也要求我盡快處理此事,這件事最后順利的解決了。雖然沒有引起壞影響,但是,給了我一個很重要的提醒,工作的合理計劃時間安排很重要,部門間的合作與規劃也很重要,在2017年的工作計劃中我會以時間安排與部門溝通的問題做詳細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