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枚吃貨星人,看到梁實秋先生的《饞非罪》,可謂是最大的赦免了。
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條舌,舌上還有無數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饞?
開篇,首先看到先生對為何會饞的解讀,立時耳目一新。
上天生人,人嘴中生舌,本就是為了人可以品盡世間美味。美味甚多,無法時時品之,饞就在這里了。
幼時的饞,印象最深的一定是姥姥親手做的肉粽。每逢端午,姥姥總會早早的備下制作粽子的食材用料。泡上荷葉,翻炒糯米,香味已然傳出。再腌上五花肉,肉里放些許蔥姜、紹酒、醬油。醬紅的肉粒,瑩白的糯米,翠綠的荷葉,真真是讓人垂涎三尺啊。兩片粽葉交錯連接,炒好煮制八分熟的糯米放上一勺,再放上肉粒,再上蓋一勺糯米,雙手相交折疊,一個完美的肉粽就包好了,一手拿棕,一手用劈開的細荷葉纏繞,打上活結,就包好了一個。那時候,最喜歡的就是搬上一個小板凳坐在旁邊,看姥姥包粽子,因為知道一會兒就能吃到這個美味,心中雀躍。
肉粽終于出鍋,也不嫌燙,馬上拿出一個,細細撥開,不想浪費一絲,放在盤中就開始大快朵頤。真真的解饞。姥姥總會笑話我,“你這是提前就過端午了啊。”
不論何時,遇見好吃的都會饞。吃過的想起會饞,沒吃過的看到更饞。聽到了會饞,甚至我在寫這篇文的時候,寫到都會饞。
饞之一字,真是寫盡了人對美食的執著。
人之犯饞,是在保暖之余,眼看著、回想起或是談論到某一美味,喉頭像是有饞蟲搔癢捉抓,只好干咽唾沫。
饞,是想而不得,眼看著,心想著,卻怎么吃不到口中,品不到其中滋味,心癢難耐。于是,越想越饞,越饞越想,饞而不得。那虛無縹緲的想念,真是令人無比向往。
我之前在新疆,一年沒有回家,歸家之前無比的想念姥姥燒的雞腿,提前幾天就打電話到家,一定要吃。回家之后,如愿吃到口中,雖還是熟悉的味道,卻終究覺得不如想象中好吃。
想來,解饞之時,也是無味之時吧。想象中的味道,倒是更讓人魂牽夢繞呢。
饞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現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大概很多人吃東西都是食不知味的吧。我身邊尚有一例。
我的一位同事,是一位男士,卻如女生一般,愛吃零食、水果。卻又不似女孩子那樣,為食其味。他自己曾說到,我這不是吃,就是為了磨牙。何謂磨牙,至今尚不得知其心理。
我愛吃的一種零食,米果,一大箱子,快遞寄到了公司。于是公司里每個人各種味道都分得一二,吃了之后,我們女生嘰嘰喳喳的討論起來那種味道好吃,我喜歡甜的,她喜歡咸的。只那位男同事,很是不解,就是磨牙的東西,分什么味道,不都一樣要吃的嗎?
女生在吃這種米果,細細撕開包裝,一口咬上一點,兩三口吃完一個,再轉過頭來,討論一番,吃上兩三個,放在一旁,不多吃,不貪吃,想的時候再吃上一個。而那位男同事,左手拿上一個米果,右手持剪刀,一剪剪開包裝紙,整個投入口中,三兩下解決一個,同樣動作,又是一個,不一會兒,身旁已只剩十余個包裝紙了。
后來,大概是覺得別人的東西,吃著終究不暢,央我幫他也買上一些。同樣的東西到了公司,幾乎一刻不停,一個接一個落入口中,幾天之后,米果已然告罄。遂長嘆一聲,“終于解決了”。
很難想象會有人對一種吃的東西用“解決”二字。并不是誰逼著必須吃完,也并不是實在難以入口的,為什么會用上“終于解決了”這樣的字眼。
這樣的人,可謂是典型的食不知味了吧。滿心只想著,我只要把它吃完,不論味道,不論口感,只要吃完就好。可,這樣的心理,與其吃,不如不吃,最起碼還省下了買零食的錢。
饞非罪。與其食不知味,不如因饞而吃。因我饞這種食物,故而吃,才會細細的品,慢慢的吃,這何嘗不是一種對食物的尊重呢。
因饞而吃,不貪多,留有余地,這真是最幸福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