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字里行間感受“生”?——以散文《我與地壇》為線

雖然喜歡看書寫作,但是對于文學,其實并沒有深刻而系統的概念。寫之前,我也想過,到底什么是文學?

我看了一些關于文學的定義“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狹義的,廣義的,等等。

我拋開這些定義,問我自己:對于你來說,什么是文學?我自己的答案是:將文字比喻成木偶,將木偶注入活的靈魂,穿上外衣,就算得上文學。古今中外,地理天文,凡落筆處皆文學;低俗高雅,淺薄深刻,有立意自成文學;抒情描寫,說明描寫,抒所思者亦文學。

高中那時候,特別不喜歡上語文課,倒不是我不喜歡語文,不喜歡語文課本,不喜歡文學。而是我真的不喜歡語文課!

我喜歡看書,喜歡寫作,喜歡背古文,但我永遠只有消極的態度。現在已經不太能夠記得當時的狀態了。

只能依稀記得,自己特別討厭語文老師預習、解決生字詞、了解背景、結構分析、小標題、重點語句分析、總結等等,每節課都是這些東西,將學者定義的規范框定在一篇散文、一首詩歌中去,模板化的解析讓我難以集中注意力,讓我覺得我并沒有真正走入作者的文字里,走入他的精神世界里。

就像一個不懂瓷器的人,第一眼看到冰裂瓷,夸贊它的裂紋真美,是怎樣畫出來的呀?而燒制冰裂瓷的人只是想展示冰裂瓷的質地和它本身所包涵的工藝,而你卻裝作很了解的樣子評頭品足。

我還記得小學三年級的時候,老師讓我們寫最難忘的事,一篇記敘文。我寫的是下雪天和朋友共打一把傘的故事。這篇作品被老師評分很高,讓我上去念自己的作文。后來老師點評作文的時候,說我們寫的敘事性散文,天知道我三年級的時候對散文這個詞并沒有概念!接著老師說將環境描寫穿插在敘事中,起到了烘托的作用,老師夸我安排的好。我并不是很贊同“安排”這個詞,因為我并沒有刻意安排,只是想這樣寫,就這樣寫了。

高中除了去學習和記住那些知識點之外,也會去強調寫作:將從作家、詩人詞人那里學到的技巧、手法運用起來,轉化成自己的。往往被老師欣賞的文章,我并不是很喜歡。那些生硬地套用,華麗的辭藻,強行拔高的思想,看起來就非常可笑,雖然我偶爾因言辭比較犀利被老師夸獎之外,我自己覺得我寫的也是垃圾,沒有什么可讀性。

我想到我到大學,在文學社編輯部從干事到編輯,只有一個感受:我自己寫不出什么好的東西,但是我也不喜歡別人寫的這些東西。這種狀態其實應該被批判,但是事實確實是這樣,在審稿的時候我并不是很能沉下心來讀這些稿子,感覺不夠尊重作者的成果但是我也只能在說抱歉之后繼續快速瀏覽。

沒有新意,沒有思想深度,男女情愛寫得夢幻而沒有高度,一堆華麗的用詞,不知道想表達什么情感的語句。似乎在這個時期,很少有稱得上好文章的,為什么?有人說,我們這個時代太安逸了,不像之前那些時期動蕩。我想說,亂世出英雄這句話并不能用到文學上面。時代是給了我們一個相對安全的生活環境,但是就沒有什么值得我們思考了嗎?一定要用一個時代的翻天覆地才能激起我們的思考和內心的動蕩嗎?沒有好的作品,是因為我們沒有哲思,我們沒有去思考生活,沒有思考,就不會有思想上的升華,當自己的思想靈魂都非常乏味的時候,我們如何能寫出有深度,給人以或恍然大悟或沉默的觸動?

都說文學藝術來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首先文學是最接地氣的,然后才是藝術式的升華,沒有土壤的滋養是沒有辦法向上生長的。魯迅說為什么要看書?是要去看看自己沒有到過的地方。一個作家或者一個文字鍛造者,他們都是通過文字來將自己在生活中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以一種美的形式展現給讀者。

我覺得,在文學創作過程中,并不會去想到我應該用什么結構,應該用什么修辭手法。而是當你被生活觸動后,有一股要去訴說的欲望,驅動著你去記錄,去回憶,去思考。當有什么東西要寫出來的時候,那個東西就已經在自己腦海里了,并不是斷斷續續的刻意安排。當然我絕對不是在否定文學者的匠心,而是將讀者的過分揣測與作者創作過程相區別。

那些文學藝術上的東西,我不懂,但是在我看來就是一個作者將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有意思的內容,通過有意思的方式表現出來,進而能夠打動人,去影響一些人。當然,“有意思”并不是說很有趣而吸引人,有意思的東西在我們看來也并非是好的事物。

廢話略多,言歸正傳。其實在高中的時候讀《我與地壇》并沒有現在再拜讀來得震撼和產生了講不清楚的思緒。高中這篇課文是節選,且是自主閱讀課文,不是精讀課文,老師并沒有深入教學。不過,這也讓我對這篇文章有了自己的理解和思考,而不會被老師的教學所牽引。

我不知道自己應該寫些什么,才能算得上是思想藝術有了改變,對課文有了新的看法。但是我不愿去用“《我與地壇》是一篇融議論、記敘、描寫為一體的抒情散文,整篇作品有兩條線索,一是作者與地壇的那種難以割舍的獨特關系,也可以說是人與景觀。第二條線索是作家對地壇生活場景中一些人物的觀察、描寫和思考。在作者與地壇的關系這條線索中,地壇對他來說不是一般的人文景觀,地壇進入了作者的生活和內心世界,作者也走進了地壇,把他作為自己的精神家園,他在其中感悟到賴以支撐自己生命的人生哲理和情思。

地壇在作家筆下,突出的是這種物我交融的隱秘的精神默契。因此作家沒有對地壇的歷史、面貌等做細致的描繪和刻畫,而是地壇在表面上的沉寂、荒涼、蕭瑟、幽深之外,蘊含著深沉凝重、超然博大的歷史滄桑感和喧囂不已、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識。在內容上,本文打破了抒情、議論與敘事、寫景的間隔,以思辨為主導.而又自始至終飽含情感,內涵深厚……”這樣的話來分析這篇文章。

如果說任何一篇好的作品都可以載讀者進入作者精心營造的世界,那么,當我讀完史鐵生的《我與地壇》后,便是在被度化后的生命里經歷了一遭。這一遭,在現實生活里可以是短短的幾十分鐘,在精神生活里,卻可以是千年、萬年,甚至永恒。我偶爾也會有很多奇怪的想法:為什么世界是我們看到的這樣子,為什么不是其他模樣?人被自己稱為人是為什么?人存在的意義是什么?我出生為什么是在這個時間地點而不是其他?都在討論人性本善還是本惡,既然人們都將“惡”定為惡,那是不是可以說明人性本“善”,也是知道要向陽生長的?為什么我們能適應“好天氣”卻不能適應“壞天氣”?會不會有一個時空下雨不打傘出太陽要打傘?為什么會不停地強調女性的地位,強調要自立自強,當我們說出“女生就要有女生的樣子的時候”不就已經把女性放在一個“被”的地位了嗎?我們還能存在多久……當然,這些東西我也只是想想罷了,并沒有什么讓人信服的答案,可能很多想法都是“錯”的,僅僅是讓我自娛自樂,讓自己不那么死板地接受所看到的。

《我與地壇》或者說史鐵生讓我看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掙扎和哲思。我是誰,我在經歷什么?為什么要經歷?為什么存在?為什么要繼續存在?這已然不是一個痛苦的病人在哀嚎生命無謂,而是像一個高僧撇下肉身用智慧的目光去探求生命的意義。《我與地壇》讓人落淚的不是史鐵生的痛苦、迷茫和強大,而是對生的探討,生命、生存、生活,這些都讓人敬畏,讓人痛苦,讓人欣喜,讓人落淚。他拋出了問題,卻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但似乎也給出了答案。

文章用了七節來寫“我”在地壇中長達十幾年的生活,時間靜靜的流淌,地壇依稀如昨,地壇里的“我”卻經歷了世事變遷,從青年到中年,從最初在地壇里“我一連幾個小時專心致志地想關于死的事,也以同樣的耐心和方式想過我為什么要生。這樣想了好幾年”,到后來“我”終于明白“一個人,出生了,這就不再是一個可以辯論的問題,而只是上帝交給他的一個事實;上帝在交給我們這件事實的時候,已經順便保證了它的結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個必然會降臨的節日……剩下的就是怎樣活的問題了!”

這個階段的頓悟,作者完成了宇宙的受戒,對生與死都有了虔誠的信仰。而這種信仰的降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地壇這座“荒蕪但并不衰敗的園子”,譬如“祭壇古門中的落日,寂靜的光輝平鋪的一刻,地上每一個坎坷都被映照得燦爛……”對于“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齡上忽地殘廢了雙腿”這樣的事實,我們看到的,不是作者掙扎中的吶喊,而是掙扎中的帶著苦味的微笑與坦然,是和尚打坐時的大徹大悟,是對自己命遠的救贖。鳩摩羅什畢生想用大乘文化來普渡終生,但是終究是要先渡己,再渡人。史鐵生便是用渡己去渡人。

在這樣一種心如明鏡、凈無瑕穢的精神世界的背景里,“我”眼里的時間、時間籠罩下的地壇、地壇里行走的人,都自然而然地清晰透明起來。于是,作者用詩一般的語言、哲人的思想、普通人的情感,向讀者講述了三者之間偶然中成就的必然。

十五年中,那些與“我”處在同一場景里的人,都被同一張大手操縱著——命運;都被同一種力量剝蝕著——時間!當“我”羨慕的中年情侶不覺中成了兩個老人,當每天清晨唱《貨郎與小姐》的小伙子再也沒有出現……當那個晴朗的日子讓“我”知道漂亮的小姑娘是弱智孩子,當那個喝酒的老頭、來去匆匆的女工程師都成為“我”生活中的牽掛時,讀者和作者不約而同地產生了心靈的共鳴:“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是愚氓舉出了智者。是懦夫襯照了英雄。是眾生度化了佛祖”。

在這些人當中,給予“我”最深觸動的是“我”的母親。當“我”終于懂得“兒子的不幸在母親那兒總是加倍的……多年來我頭一次意識到,這園中不單是處處都有過我的車轍,有過我的車轍的地方也都有過母親的腳印”時,我聽見了“我”由于深深的憾疚共振出的心聲: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在。

既然選擇了活著,那個躲在園子深處坐輪椅的人,就想有一朝一日能在別人的眼里稍微有點光彩,在眾人眼里能有個位置,于是“我”玩命的寫,“我”為寫作而活下來,寫作是“我”全部的欲望。在這里,作者重新在穹天下鋪陳了生與死,并明確地告訴讀者:其實人真正懼怕的不是死,而是活。但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因為你還想得到點什么、你覺得你還是可以得到點什么,比如說愛情,比如說價值。

作者用細膩筆觸呈現在讀者面前的滄桑古園,實則是他的精神家園。既是他夢開始的地方,也是他接受度化的地方;更是他將時間物化了的地方……對地壇這座門壁淡褪了炫耀的朱紅、坍記了一段段高墻又散落了玉砌雕欄的園子,充滿了感恩。在他的心里,地壇是一片朦朧的溫馨與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與絕望,可以容納它的,只有心與墳墓。即使有一天聽到了死亡的召喚,“我”與地壇,也會像一個熱戀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說:“我一刻也不想離開你,可時間畢竟不早了。”但是“我”的靈魂還會在太陽燃燒著爬上山巔布散烈烈朝輝之時,還會在生命重生之際,回來。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個必然會降臨的節日。”將苦難反復咀嚼,當嘴里苦難的苦味慢慢平淡下去,史鐵生才能開始說,當心里的苦味慢慢轉化成另一種滋味,史鐵生才能夠思考,當苦味在史鐵生這里不再等同于一般人所體味的“苦”時,史鐵生才能夠跳出軀殼,講述這個叫史鐵生的人的苦難。一幕幕、帶著記憶的鏡頭似的轉換,給我們帶來的是升華后深沉的哲思,沉而不痛,才讓我們在能夠承受的生命之重下低頭、含淚、醒悟。

史鐵生用他的生命軌跡告訴我們為什么要活著,然后提醒我們應該怎樣活著。全文并沒有教化式的說詞,所有深沉的東西都需要我們去體悟,觸碰到作者的精神世界,就會有這樣的感悟,觸碰不到,我們應該只有對史鐵生苦難的一生感到惋惜。

我想起高中課本里蒙田的《熱愛生命》,蒙田將生命做了理性的解讀,對“度日”的解讀十分貼切。他同史鐵生一樣將生與死的存在看得透徹,態度也相同“不過,我對隨時告別人生,毫不惋惜。這倒不是因為生之艱辛與苦惱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質在于死。”都是想死的問題放在那里,不去管它,也不去恐懼它的到來。但是他給出來怎樣活著的解答“我眼看生命的時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充實。”卻與史鐵生的寓意相同。

我見過生命的脆弱,稍眾即逝,我也見過生命的頑強,頂天立地,我見的最多的還是平凡的如塵埃的生命,匆匆的,無波無瀾。世界就是這樣一個世界,好又不好,糟也不糟,只是因為我們不同,所以世界不同。

文學二字,書寫的是生命、生存以及生活。我們讀書,讀到的是千萬個世界,體悟百味人生。我們拿筆,書寫的是一個世界,讓人去體味的千萬個世界中的一個。寫的是你,說的是我,看的是他,還是要負責的,說情懷,不如說責任。情懷不約束,而責任更莊重,有鞭策意味。文學的好壞無非兩點:思想、藝術。我們不斷豐富自己的靈魂,讓它不斷生長,那么下筆的文字也有了一樣的靈魂,深邃感,是透過簡單的文字,看到好文章作者的精神世界的感官。我們讓干巴巴的面粉,變成能讓人沉醉的食物,這是藝術的作用,是對美的追求。

我覺得文學從來不是高深的東西,它簡單而深沉,只是我們人對世界對人的感知,用美好的方式,像藝術品一樣展現出來。這就是我現階段對文學思想藝術的理解。可能沒道理、可能很淺薄、可能會改變,但這就是我現在最真實的看法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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