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提前完成”,這個觀點出現時,著實把我嚇了一跳。
作為拖延患者,曾接受過“經常遲到的人更有創造力”的洗腦,經常做的事就是鬧鐘不響不起床,踩著鈴聲進教室,作業工作最后一天才完成。
提前完成?這是沖擊三觀的說法呀。但腦子中一直根深蒂固的地方開始松動了,經常遲到的惡果吃得太多,倒是提前到達的甜果確實不錯。在一些公眾號里看到“提前到達辦公室的N條好處”后,嘗試過一段時間,發現掌控了許多主動權,少了許多冒冒失失的行為。但即使如此,“提前到達”要上升到“提前完成”,是我沒想到過的事。
因為不到最后一刻——不做就會死的deadline,確實找不到行動的動力啊。這件事已經放在這個很久了,那件事是領導安排下來的任務,看,就是沒有一件自己主動想去做的事。想起昨晚看《非暴力溝通》回避責任的語言,就是“不得不去做”。我要完成的事情,真是外界強加在我身上的嗎?
我終于知道了“凡事提前完成”這幾個字為什么會觸動我了。原來不需要動力,這是我的事,just do it!
我不得不去做飯——我要去做飯,把自己養胖點;
我不得不評職稱——我要去評職稱,因為我要升資;
我不得不去當眾演講——我樂意當眾演講,因為我想提升自我;
我不想做這件事——我要去做這件事,并且提前把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