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

毛姆是“這個世界最會講故事的人”,也許是的,我現在也很難來反駁這句話了。

《月亮與六便士》里沒有月亮,也沒有六便士,這取自一句話“很多年輕人為天上的月亮神魂顛倒,對腳下的六便士視而不見”。

在《月亮與六便士》中,毛姆對人類感情的分析已經超出了以往的道德審判,我們也許該找到另外一個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這個角度不貼近現實,無比露骨,但被賦予了藝術的氣息。

銀行家查爾斯,人到中年,事業有成,家庭美滿,我作為一個作家從他的妻子那里認識了他。他既不風趣又布滿了平凡的氣息。我一直以為他會這么幸福的過一輩子,突然有一天,他離家出走,拋棄妻子,開始發瘋似得作畫。我受托去巴黎找他談一談。

五年后,大概第十九章,我的朋友斯特洛夫結婚了。我正好要去巴黎定居一段時間,我見到了他的妻子布蘭奇,她很有魅力,更是“差一點就成了美人”。拜他所賜,我重新開始了解查爾斯的近況,很明顯,他過的并不好。令我吃驚的是斯特洛夫的言論:查爾斯是個天才。

我和斯特克里蘭(好吧,我還是喜歡這么叫)再一次坐下談談了,雖然他的半死不活我和毫無關系,但“我”還是請他吃了頓飯。“我”對蟒蛇可沒什么興趣,相反,對它的心理活動很有興趣。在巴黎的這段時間內,“我”開始經常見他,我們成了半個朋友,起碼“我”是這么想的。

我想在這里打住了,接下來的故事急轉直下(以上的字段是之前打的,大概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劇情,故事簡介完全寫不下去)。一口氣看完了整本,但是卻已經說不出感言了。

我和“我”概念在讀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模糊了,和模糊的斯特里克蘭一樣,“我”開始變成一個孤獨的敘述者,一個可能的存在。小說中將“我”定義為一個作者,作者的作用隨著故事的推進,越來越無關緊要。

在此之后“我”再也沒見過斯特克里蘭,直到他的畫作出名。當然,根據畫家出名定律,他已經死了。偶然或者有些不偶然的“我”去了一個名叫塔希提的小島,我開始重新走進他的生活。

當我讀完“我”在塔希提的故事后,我甚至開始有些明白這個神經變態、不負責任、蛇蝎心腸的男人了,以至于我在讀回到英國的塵世之后,以致有種反胃的感覺。他的確是個瘋子神經病人渣,但他又瘋的令人無話可說。

王爾德有過這么一句話“我不想謀生,我想生活”。這句話被月亮與六便士演繹的淋漓盡致或者更甚。

我和“我”從來都只是一個旁觀者,所有人都是,沒有人能知道斯特克里蘭突然改變的原因。“我”作為一個作家在寫這本傳記的時候由無數的方式可以填補這個空白,但是沒有一個方式是可以被說通或是被接受的。

我很想看看最后的那副壁畫,可是他又對這一切帶著傲慢不屑,是的,他已經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我仿佛能看見他翹著赤紅的胡子,“嗤”的嘲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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