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那年,我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我也不明白自己為什么喜歡他,或許只是覺得自己應(yīng)該喜歡他。喜歡上他的第一件事,當然是讓他知道,那個時候的我自有一股傲氣,覺得人活一輩子,不應(yīng)該做無意義的事。而喜歡一個人,卻又不讓他知道,就屬于無意義的范疇。
我花了一整個晚上,寫了一篇聲情并茂的情書,具體內(nèi)容已不可考,大致就是一篇高考作文的長度,抒發(fā)了青春期的惆悵以及對未來的展望,總之,應(yīng)該還是感人的。后來想想,也許當時我并不是喜歡那個人,而是喜歡喜歡這種感覺。受言情小說和電視劇的荼毒,總覺得青春期不喜歡一個人,那青春期大致是白過了。然而從我寫了那封情書開始,對我來說,就是單方面對自己宣布,我喜歡他,再無反悔的機會。
理所當然的,他拒絕了我,聲情并茂的情書并沒有感動他,但這件事感動到了我。而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我沉浸在這種自我感動中,并陷入了惡性循環(huán)。后面的七八年,我一直在重復(fù)這樣的事。持續(xù)的單方面決定喜歡上了誰,然后死心塌地的對他好,不問理由,不問前程,但一旦對方有所回應(yīng),我就會立刻離開,并且決不回頭。
后來讀了心理學(xué),了解到我這種情況,用專業(yè)的術(shù)語形容,叫做lithromantic.指的是在你對一個人產(chǎn)生好感后,如果他對你有同樣的感覺,你就會討厭這種感情。這是一種性向,曾被一家外國心理學(xué)專業(yè)網(wǎng)站總結(jié)為十二種性向之一。但在國內(nèi),并未引起人們的關(guān)注。
不知道是不是青春期的自己和我開了個大玩笑,總之,自那次之后,我一場正常的戀愛也沒有談過。我沉浸在感動自己的怪圈里,不斷的拼命付出,且不求回報。也許在我潛意識里,每次表白的時候,更多的是希望對方拒絕我。這樣我就可以一直處于這種病態(tài)的失戀狀態(tài)。我會在許多許多傷情的歌里尋找共鳴,并且樂此不疲。而且我愛上了買醉,明知道自己酒量不行,卻動不動就喝的不省人事。喝醉了的自己仍舊在扮演失戀的角色,這仿佛已經(jīng)根植于我血液,并且成為我身體的一部分。每天很晚很晚睡,扮演為愛傷情的可悲形象。我很少能這樣清醒的意識到,自己喜歡的并不是某一個人,而是喜歡取悅自己。但我一直知道,這樣的我自己,不配擁有誰的愛。我選擇獨來獨往,一個人在偌大的城市,抽煙喝酒,逛街旅行,走走停停。我控制著自己,不對別人產(chǎn)生好感,不去深入了解誰,就不會泥足深陷。因為喜歡上一個人,往往從你想要了解他開始。為了避免失敗,我選擇不再開始。然而這并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因為lithrimantic是一種性向,這意味著它和同性戀異性戀泛性戀一樣,根本不是病,也就無從談起怎么醫(yī)治。
我常常會想,如果當初我沒寫那封情書會怎樣,如果沒有單方面選擇喜歡他,是不是現(xiàn)在,我會是一個不一樣的我。又或者當初他沒拒絕我,我們和每一對或般配或不般配的校園情侶一樣,被老師嚴追死大,然后青春期的萌芽被扼殺在搖籃里,十幾年后我們會不會各攜所愛,見面尷尬的說一聲好久不見。
有首歌,這樣唱到,“我選擇喜歡你,不過是取悅自己。守護你,可能為了感動自己。好好珍惜你,無非把幸福安樂,留給自己。喝醉了,是想要看清自己。假如我離開你,可能是為了考驗自己,忘了你,可能代表放過自己。我的癡愛,沒什么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