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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個奇葩。
在頭條上看到一個新聞,一個男子深夜拿鐵鍬,活生生敲死一只母狗和一窩小狗。這些狗在小區里流浪,一些好心人在樓梯口附近搭了簡易狗窩供一家狗生活。后來一位深夜回家的女士發現了男子行蹤,狗的慘叫驚醒了夢中人,人們趕來把未死的小狗送到動物醫院,男子承擔醫藥費。
看到這個故事,我隨手評論:
看到最后一句“侵犯他人財產”我就呵呵呵了,在中國人眼里,寵物只是財產,有生殺予奪大權,缺乏最基本的對生命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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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里,我既沒有說這些狗很可憐,呼吁大家要保護狗,也沒有怒罵這些救狗人,只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覺得這么做是對生命的蔑視。
這些狗流浪在小區內,肯定是不被允許的,他們攜帶病毒、細菌,本身就會對社區環境造成影響。況且“女性雖弱,為母則剛”,母狗在哺育小狗期間會具有較強攻擊性,誰都不能保證這些流浪狗不會襲擊人。流浪狗雖然需要被處置,但也絕不是這種簡單粗暴的被活活打死方式,或許會有更理智、更好的解決辦法,領養、送人,亦或是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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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的評論被無腦噴子看見了,他一頂大帽子扣下來,咬定了我是“偽善的愛狗人士”,言語里不乏鄙視和不屑。我列舉幾個理由闡明我的觀點,并表明我并不是“無腦愛狗人士”,并舉例反駁他的觀點。或許他真的只是“一根筋”吧,言語無法辯駁之后,惱羞成怒,直接狗爹狗娘開罵。我默默點擊舉報之后,退出了頭條。
我想起了《歡樂頌》里的一句話,“常與同好爭高下,不與傻瓜論短長”,在此情境我真切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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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人我是真心無法理解。己所欲,強加于人;己所不欲,人亦不可欲。換句話說,我就是老大,我喜歡,你們都得喜歡,不喜歡的話我就擠兌你,甚至謾罵攻擊你。這種人太把自己當根蔥,認為全世界都圍繞著他在轉。
其實,有時候我也是這種“令人討厭的人”吧。我會在無意識的情況下,試圖轉變別人對某件事的看法,以達到讓他認同我的目的,甚至有時候會和別人爭得面紅耳赤,不歡而散。就像那次在法庭上,法庭明確表示不允許錄音和錄像,而我卻偏要錄音錄像,并把對被告人的憤怒,燃燒到對法官和陪審的身上。一方面,我寄希望法庭的判決公平公正公開,另一方面,我又處處質疑法庭的權威和威嚴,真是可笑至極。
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之未遠,覺今是而昨非。